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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富县检察院送法下乡赢得好评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2-05-21    浏览:1315

      春季正值森林火灾特防期,为强化大众安全防火意识,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力度,水富县检察院公诉人主动参与“阳光巡回法庭”活动。5月17日,他们来到水富县太平乡,对彭某涉嫌失火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同时,邀请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专职检委到庭观摩评议。

      被告人彭某系当地村民,全家均靠种庄稼维持生计。今年4月1日,彭某下地务农时,使用气体打火机将地里的杂草点燃,不料火借风势引燃了旁边的竹林,继而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达41.9亩。公诉人针对被告人彭某在案发时积极救火,就赔偿问题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及平时良好表现,提出对彭某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该建议,以失火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就案释法,分析了当前农村失火犯罪案件有所攀升的成因,以群众身边活生生的案例对旁听群众进行了安全防火意识与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群众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该案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到庭观摩庭审的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认为此次庭审获得良好社会反响与公诉人过硬的业务功底和高水平的出庭公诉能力休戚相关,对公诉人在法庭上的出色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

      此次庭审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赢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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