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2日,在周五学习日上,巧家法院专题学习了《昭通市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院党组要求:
一是全院干警要认真落实文件的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的规定,倡导节约、文明的新风;二是要厉行节约,从简办事,移风易俗,对于婚丧嫁娶等活动涉及的规模、礼金的收取情况等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及时上报,杜绝违规操办现象的发生;三是要结合我院正在开展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俭约云南,巧家在行动’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办事活动中模范带头遵守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