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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雄县明确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作者:王 枭  发布于:2016-03-11  来源:镇雄县委依法治县办   浏览:1727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有效落实,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坚定法治信仰,近日,镇雄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普法办发出关于印发《镇雄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镇雄县县级执法部门(单位)普法宣传重点法律法规目录》的通知,对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进一步进行明确,并列明了各执法部门开展普法宣传的重点法律法规目录。

      《通知》指出,建立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谁执法谁普法”全过程;要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目标任务,自觉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解难题,以创新求发展,通过改革创新深化普法工作;要坚持普治并举,以普法促进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强化普法,通过依法治理检验普法成果;要坚持广深融合,既注重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又注重培育法治信仰和法治精神,实现普法广度与深度相互融合。

      《通知》明确,要通过建立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特别是执法机关的普法责任,逐步形成普法责任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格局,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进行、各类诉求依法表达、公民权益依法维护,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依靠法的良好氛围,使全体公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拜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通知》要求,执法部门(单位)普法的主要职责是: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抓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清理履职的法律法规、编制普法宣传法律法规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普及基本法律知识;积极搭建和参与“以案释法”宣传平台,重点宣传履职的法律法规,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

      《通知》强调,各执法部门(单位)要将普法教育贯穿于执法活动全过程,在执法中深化普法、在普法中促进执法,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对诉求集中的重点群体普法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坚持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强化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普法教育功能发挥,建立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体化的法律服务平台;要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会组织活动等“法律七进”;要积极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完善创建工作制度,推进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同时,《通知》对37家单位执法部门(单位)履行的重点法律法规进行编录,作为帮助和提示有关执法部门(单位)明确普法的重点,共列出相关法律、法规58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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