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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江县在依法治理中走出新路子

作者:卢燕  发布于:2016-08-02  来源:绥江县委政法委  浏览:1924

      近日,在全省依法治县工作培训会上,绥江县作为全省129个县中唯一作经验交流发言的县。近年来,绥江的依法治县工作通过全县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我县的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法治阳光照耀在绥江的每一寸土地。全民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我县通过建立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学法制度,依法执政能力有新提升;通过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人大法治监督有新成效;通过狠抓“三务三办”工作,简政放权,法治政府建设有新建树;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加强对司法机关办案监督,公正司法水平有新进展;通过广泛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法治观念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着力打造“出门有法、抬头见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和谐新环境。

      

      (绥江县委政法委书记申炜发言)

      

      (播放“和谐绥江”宣传片)

      附:在全省2016年依法治业务培训会上的交流汇报材料

      在全省2016年依法治省业务培训会上

      的交流汇报材料

      中共绥江县委政法委书记 申 炜

      (2016年7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对绥江的关心、支持!绥江的依法治县工作、绥江人民的幸福安康离不开您们的关注、关心和关爱。刚才,大家看到的《和谐绥江》专题片,就是绥江县近年来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几年的工作积淀,成就了绥江县依法治县工作的累累硕果。2015年我县被评为“云南省无邪教示范县”、“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人民群众安全感切实得到提升,从2013年97位上升到2015年21位,位居全省前列。近三年期间,绥江县呈现“三降”、“两升”、“两增强”、“一多”的态势。“三降”即:刑事案件下降、社会治安案件下降、信访案件下降,保持了近三年零非访;“两升”即:矛盾纠纷调处率上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两增强”即:群众法制观念增强、公职人员运用法律思维和方法解决问题能力增强;“一多”即,群众遇事找法的多了,每年法律咨询的人次多了,2015年达15000多次,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一、思路决定出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绥江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对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五年规划。确定将2015年作为全县依法治县的基础年,2016年为推进年。2017年为突破年,2018年为提升年,2019年为巩固年。力争到2020年,全县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基本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县新格局,为加快绥江经济发展和建设“竹海新城、山水绥江”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机制决定落实

      近两年来,绥江县紧紧抓住“依法治省”、“依法治市”机遇,结合自身实际,设计和推出一条上下齐抓、纵横结合的依法治县工作思路。工作机制的健全、组织领导的强化是绥江依法治县工作的保障。绥江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依法执政、地方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普法宣传、法治监督7个专项组开展工作,并制定了每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从法、检、公、司四部门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县依法治县办,破解人员不足瓶颈。充分保障依法治县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机构有序运行。

      三、典型决定方向

      2015年12月,为了培育典型以推动依法治县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进法治绥江建设,通过深入全面考察、调研以及长时间的指导、培育,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命名了绥江县首批(共计13家单位)依法治县典型示范单位,为其他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树立了榜样、决定了方向。为进一步推进法治绥江建设提供了样板,2016年2月,绥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印发〈绥江县“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法治绥江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全县各镇、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镇示范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法律七进示范单位”。《通知》明确了创建对象、创建标准、申报时间、验收时间。并落实专人联系协调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做到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检查、有落实,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要求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大力开展法律宣传、着力打造机关法治文化。截止5月底,已经有46家单位提出了“法治示范单位”验收预申请。

      四、教育决定素质

      我县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县依法治县办积极协调指导各镇、县直各部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大力营造出“尊法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用法、普法护法”的法治氛围。县直各部门、各镇认真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充分利用“6.26”、“12.4”、“12.26”等重大节日,结合部门、地方实际,加强法律宣传。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政法、移民、司法等相关部门参与,组建政策法规宣传组,采取印发宣传册、办专栏、广播、电视、院坝会等多种形势,加大移民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广大移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我县“金江艺术团”和各种“文艺小分队”将一系列法律法规知识艺术地搬上了舞台,让百姓快乐地学到实用的法律常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2015年5月,我县83名政法干警挂钩到县城和集镇所在地中小学各班担任法制班主任,定期不定期向老师、学生讲授有关法律知识,完成法制教育任务。

      五、基础决定长效

      一是加强镇村法治基础建设。由县编制委员会下发文件,明确镇综治办机构编制,实现了大镇有5个行政编制、小镇有3个行政编制的专门编制。将村规民约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村(社区)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进行指导。

      二是坚持每月政法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乡镇政法书记工作例会,督促乡镇经常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问题整治、涉稳重大问和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基层法治工作常抓常新、有序推进。

      三是着力加强村(社区)的法治建设。2015年4月,我县将全县政法部门42名实职正科干部挂钩到村(社区)担任法治副书记。法治副书记并认真履责当好“五员”,即当好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村级维稳员、财务清理员和困难帮扶员;协助村(社区)两委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积极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虽然我县的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也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恳请大家对我县的法治工作指点迷津、出谋划策,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让我们秉承本次会议的强劲东风,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争创一流,努力推动云南法治工作的大发展。我们深信,有省市依治领导小组的大力指导,法治绥江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最后祝各位领导、各位同仁福体安康,心情愉快、工作顺利!并真诚邀请大家到绥江来做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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