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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2017年公开调任公务员的通告(第一号)

作者:市委政法委  发布于:2017-11-06  来源:市委政法委  浏览:2294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2017年公开调任公务员的通告

    (第一号)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公务员集中调任工作的通知》(昭组通〔2017〕69号)精神,现将昭通市委政法委公开调任公务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任范围及计划数

    (一)调任范围。

    全市范围内市、县(区)党政部门事业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上述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含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不在调任范围。

    (二)调任岗位及计划数。

    昭通市综治办基层指导科正科级科长1、昭通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副科级副主任1名

    二、调任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调任人员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任职资历。

    1.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调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担任七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调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担任八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且任职满2年以上。

    2.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市属国有企业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且任职满2年以上。

    3.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调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2017年11月13日前)。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2017年11月13日前),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公开调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调任:

    1.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或相当层次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调任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参加报名人员根据职位资格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调任岗位。如所报岗位达不到1:5的开考比例,将不予开考。

    1.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昭通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昭通市公园路45号市委大院内市委政法委办公楼四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2. 报名所需资料。

    参加报名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②《昭通市委政法委2017年公务员公开调任报名表》《昭通市委政法委2017年公务员公开调任报考诚信承诺书》《昭通市委政法委2017年公开调任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原件各一份;

    ③相关任职证明复印件材料,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标注 “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④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

    3. 资格审查。

    昭通市委政法委根据调任公告,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昭通长安网”网站www.ztzfw.gov.cn、微信公众号,红色扎西网站(www.ztdj.gov.cn)进行公示。每个公开调任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调任岗位。

    资格审查及个人经历、业绩审核贯穿于调任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调任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不得放弃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遴选环节。如放弃和不按时参加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调任资源,一律取消调任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市范围内公开调任公务员考录。

    (二)笔试。

    1.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昭通长安网”网站(www.ztzfw.gov.cn)、微信公众号红色扎西网站(www.ztdj.gov.cn)以通告形式另行通知。

    2. 笔试岗位排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1名,则不再有第2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3名,岗位的其他排名按此类推。

    3.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调任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调任的考前培训。

    (三)经历业绩评价。

    1.根据笔试成绩,按调任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

    2.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向市委政法委提交《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公开调任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

    3.经历业绩评价采取集体评价方式,参评人员不少于3人,主要评价参加调任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奖励情况、人岗匹配程度等。

    (四)面试。

    1. 根据考生笔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调任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不足1:3的,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调任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调任单位领导和特邀考官组成,其中从具有公务员面试资格的考官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不少于4人。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及体检。

    1.根据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调任岗位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公开调任的笔试、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和考察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考察成绩×1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根据考察结果,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调任人员自行承担。

    3.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按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参加考察或体检的人员仍少于调任计划数2倍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考察或体检。

    4.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调任人选及公示。

    昭通市委政法委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考察成绩及体检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拟调任人选。拟调任人员按照任前公示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调任人员审批和公务员登记。

    1.公示期满不影响调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任,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对有影响调任问题的,取消调任资格。

    2.调任人员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按原职级或职称安排工作。调任人员2年内一般不得调整工作岗位,实行任期制的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调任纪律及相关要求

    (一)严格调任纪律。报考人员及负责此次公开调任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在调任工作中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二)强化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调任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本次公开调任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全程进行指导,市纪委第六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870-2127285(昭通市纪委第六纪工委)、0870-2128956(昭通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三)确保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应适时关注网站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调任程序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附件:昭通市2017年调任附件表册(附件1-3).zip

                  1. 昭通市委政法委2017年公开调任公务员报名表
                       
    2.昭通市委政法委2017年公开调任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昭通市委政法委2017年公开调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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