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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深入昭通市法院调研

  发布于:2015-08-28    浏览:1280

      

     

           8月2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在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滕鹏楚、昭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福昌及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昌等陪同下,深入昭通市永善县人民法院开展题为“如何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调研指导。

      调研期间,张院长实地查看了永善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与昭通市中级法院及11县区法院院长、永善法院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座谈交流。

     

     

      在听取昭通市委政法委书记周福昌同志关于昭通市2015年政法工作情况、市中院院长陈昌同志关于全市法院工作情况及11县区法院院长针对工作中存在困难和法院信息化工作建设情况等汇报后,张学群院长对昭通市政法工作、全市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工作态度、工作效果不错,能够紧扣“保案件质量、促司法公正”这个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服务地方发展、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公正司法、加强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

      针对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对案件的质量要求更高。张院长强调,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生命线,公正是审判的灵魂,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是决定司法工作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

     

     

      张院长要求,在新形势、新常态下如何抓好审判实际,在下步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以公正司法理念引领审判工作。最基础的就是要保证质量,坚持公正、公信、廉洁,把质量放在心上,把公正装在心中,高度自觉。二要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严格司法提升办案质量,在法律原则内要依法受理、依法立案,积极拓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完善诉讼风险告知制度,积极预防减少当事人因诉讼风险防范不当的上访。大力开展立案调解工作,做好诉调对接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在审判阶段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观。努力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统一,每一个裁判要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把案件办规范、办流畅、办出效果、办出水平,在裁判文书制作阶段要着力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性,确保裁判文书不出错漏,尤其是不能犯文字错漏的低级错误。三要加强法官业务学习,以高水平司法保证案件质量。新类型案件增多,案件情况复杂,当然要提升法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必须进一步抓紧抓实干警的素质培训。四要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以规范司法提升审判质量。强化办案质量绝不是削弱或淡化审判管理和监督,相反,强化案件质量更要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办案质量。五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以阳光司法提升审判质量。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把审判至于最好的监督下,以公开促公正,已公开彰显公正。要继续开展以庭审为主题的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公开开庭、公开听证、公开执行、公开拍卖。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及时开展田间法庭,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置于阳光之下。要充分把握互联网时代的新形势,继续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以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三公开平台为突破口。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深度运用工作,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立案,网上借阅电子卷宗、网上送达、网上视频接访、网上庭审视频直播,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建设工作。通过法院微博、微信、手机APP等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开展法院工作的能力以及与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六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廉洁确保案件质量。最根本是人员素质问题,体现在人的素质、水平、理念、道德、良知等方面。

     

     

      张院长希望全市两级法院再接再厉圆满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并通过提升司法公信力优化、提升法院形象。通过案件质量、司法公信力牵引法院工作全面发展,不断完善法院工作新发展,使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期间,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滕鹏楚就法官流失原因、人事变动报备等问题作了释明。(陈明洪  华永才 杨林 张洛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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