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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通市全面加强和规范社管创新试点工作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2-07-23    浏览:1893

      为深入推进我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加强对社会管理典型培育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市社会管理全面加强和创新,昭通市社管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社管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从六个方面对全市社管创新试点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一是逐级确定综合试点。市社管综治委确定鲁甸县、大关县、鲁甸县茨院乡、大关县吉利镇和吉利村、昭阳区龙泉办事处崇义社区、昭阳区凤凰办事处文渊社区、大关县翠华镇笔山社区、市教育局作为县、乡、村、社区、单位社会管理创新市级试点。各县区、市社管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十推工作目标”和“十大能力建设”,根据中心城市、县城、乡镇、农村和行业系统不同特点,确定乡镇、村、社区行政建制数20%以上的社会管理综合试点。
      二是完善试点规划方案。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服务管理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工作盲区为突破口,围绕社管创新“十推”重点和六大体系、五大机制及项目规划,制定完善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和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典型培育指导。实行立项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市政法委周书记带头,各位副书记和县区政法委书记分别亲抓典型培育试点,市、县区社管综治办对试点分别确定联系指导人员,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确保社管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四是及时总结推介经验。及时收集整理上报相关信息和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做到旬有信息,月有情况,季有小结。对有特色、有代表性的典型和亮点,形成经验典型材料,采取专刊登介、经验交流及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进行推广并形成全局性的工作机制,以推动全市社管创新工作。
      五是优进劣汰动态管理。市、县区、市级主管部门社管综治办对确定的所有试点按市级、县级和行业部门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分析总结通报一次试点工作情况。对缺乏创新动力、特色亮点不突出的予以降级或取消,对其他县区、行业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有创新、有特色的及时升级增补为市级试点进行培育和打造,形成开拓进取、优进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
      六是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将社管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作为年度社管综治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综治维稳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省社管创新奖评选推荐上报的重要依据,年终严格组织考核。对经费困难的试点乡镇、社区,市、县区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激励基层开拓创新开展工作,促进全市社管创新工作全面深入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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