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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通“12337”抓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作者:李健  发布于:2016-02-29    浏览:607

    为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五大防控体系,实现五大目标驱动”总体目标,昭通市及时谋划部署,采取“12337”思路抓实2016年综合治理工作。

    “1”即“一个明确”。要求县区进一步明确综治办职责,狠抓统筹协调,组织推动,部门履职。

    “2”即“两个统一”,内务规范统一、机构制度建设统一。要求以县区为统领,进一步规范内务建设,实现县乡村综治建设资料台账规范完善、分类明晰、痕迹可查、务实管用;规范综治机构建设,严格按照综治建设的意见,统一规范各级综治办设置。

    “3”即“三个到位”。领导配备到位。县区要配齐综治办主任、副主任,乡镇专抓副书记和专职副主任也必须配齐。人员配备要到位。县乡村三级必须配齐配强综治办人员。经费保障要到位。严格按照综治经费标准预算,并向基层一线倾斜,着力解决治理难题。

    “3”即“三个注重”。注重综治机制运用。通过挂牌、督办、通报、约谈、问责等综治机制方式,促进工作推动落实。注重力量整合。整合政法内部力量和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作用,有序有效推动工作。注重亮点培育。各级综治机构要加强创新,转变思路,注重亮点培育,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集中培育一批示范亮点。

    “7”即抓实“七个重点”,即重点抓实安全感满意度提升;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抓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抓实综治信息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和平安创建四项基础工作;抓实精神病人“以奖代补”责任落实、寄递物流安全管理、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三项专项重点管理工作;抓实综治宣传规划;抓实综治组织自身建设。要求紧密结合实际,逐项研究推动,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2016年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为构建平安昭通、法治昭通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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