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事法院工作33年来,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行政审判庭庭长,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兢兢业业,凭借过硬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业务功底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面对每一份文书、每一个案件、每一次庭审,让人民群众在司法的每个细节中体会到公平和力量。特别是她2013年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以来,秉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念,有效开展行政协调工作,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在诉前、诉中协调了大量行政案件,很好消除了“官民”矛盾,实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她就是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吴蔚秋。
“行政争议,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解决得公正与否,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法治政府建设。为此,我们从关口前移、府院联动、职能外拓三个维度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切实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力求达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以高质量行政审判助推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吴蔚秋向前来采访的《法治日报》记者如是说。
关口前移 打造行政争议矛盾调解“过滤池”
“我认为自己永远是不被保护的那一个,所以当吴法官给我打电话时,我一开始是极不耐烦的,但是我们的沟通从3分钟、5分钟、10分钟……直到案结事了,让我对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昭通某酒店法人江某回忆起吴蔚秋不久前办理自己酒店一员工工作时突发疾病猝死的工伤认定案件,心中难掩感慨之言。
原来,江某经营的一家酒店聘请的一名员工黄某某,在工作不到一个月就突发疾病猝死,后经死者家人申请,当地人社部门确认黄某某为工伤。酒店不服,全权委托代理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一审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案件二审来到吴蔚秋处,她先找到一审法官了解清楚案件的具体情况后,便找到了江某的电话,不厌其烦地给江某和黄某某家属多次电话沟通。
“我觉得一审都已经判了,法官给我打电话可能就是走一下程序,但是,没有想到,吴法官能站在我们双方的角度换位思考,既充分考虑到企业的难处,又保障死者家属能够得到赔付,最终我们双方都心甘情愿接受了调解,真正做到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江某说。
“如何采取有力措施规制‘一案结、多案生’现象?这是我们审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关键所在”吴蔚秋告诉记者,行政审判工作解决的是“官民”矛盾,根本目的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此,作为一名行政法官,如何能动开展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就是要将“如我在诉”“一次解纷”的理念贯彻行政审判工作全过程,实质解决行政争议,防止“一案结多案生”。
“行政协议的管理和履行有争议,大家都不敢自作主张,所以希望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近年来,昭通市因为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等大型水电站的建设,面对数万人的移民搬迁补偿问题存在的潜在争议,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坦言,行政争议,事关“官民和谐”、民心向背;行政争议化解事关人民福祉、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为此,在吴蔚秋的组织协调下,昭通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启动重大行政事项事前合法性协助审查程序,帮助厘清了行政协议潜在争议的焦点和难点,并针对可能发生的行政争议提供了“一揽子”的实质性解决方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努力实现将行政争议治理在源头、消化在基层、解决在诉前。
府院联动 开创实质性化解“新局面”
“我们太难了,因为土地置换问题导致我们公司没法开工建设,三年来我们投诉无门,最后是吴法官他们用心用情为我们公司维护了合法权益。”当昭通某功能保健品开发公司副总熊某梅把公司写给昭通中院行政审判庭的感谢信送至吴蔚秋手上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因棚户区改造,熊某梅所在公司与县政府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可该公司在变更好产权准备施工时,相邻的小区业主提出该土地中有部分土地(58.42平方米)属于小区,并组织人员多次现场阻止公司施工,为解决问题,三年内该公司先后8次书面向县政府请求解决都没结果,施工也无法进行。最终,公司将县政府起诉至昭通市中院。案件来到行政庭后,吴蔚秋多次和办案法官深入一线了解案情,提出实质化解该案,院领导高度重视,带领行政审判团队主动找到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邀请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一同召开化解工作协调座谈会,对政府用于置换的土地部分存在权属重叠问题,县纪委表示对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做法特殊问题特殊处理,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放下顾虑,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何处理涉企行政争议案件,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吴蔚秋说,一方面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开通涉企行政案件“绿色通道”、加速涉企行政案件繁简分流等行动举措,另一方面,广泛开展府院联动,更多实现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环节实质化解争议,努力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通过探索构建“3+N”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促进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标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相关行政争议。
同时,通过举办同堂培训、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强化一体、联动履职意识,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促进更多的案件在复议环节、更靠前的执法阶段得以解决。
数据显示,2024年昭通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数分别同比下降了25.33%、45.9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达99.75%,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9.2个百分点;发出司法建议20份,有19份得到了回复和落实。
职能外拓 服务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
伴随着庄严的法槌声,昭通市中院副院长王家升、行政审判庭庭长吴蔚秋一行到威信县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现场审理了一起土地纠纷行政争议案件。
庭审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发表意见,法庭围绕行政机关作废原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行为是否合法这一争议焦点,通过法庭调查、辩论及最后陈述,充分查清有关事实,同时,法庭结合庭审时情况进行释法明理,内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争议实体、程序及应诉举证等方面,将以案释法贯穿庭审全过程。
“这个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领导同台解决了行政争议,实现了‘告官见官、出庭发声’,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告诫我们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依法办事,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共同建设法治政府。”在开展巡回审判过程中,邀请威信县司法局、住建局、乡镇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等重点执法领域一线人员、涉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该县多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参加完旁听庭审后表示。
“化解一案、治理一片,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吴蔚秋说,为更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昭通中院积极提升行政审判“话语权”,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未自动履行判决及司法建议回复情况等形式,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记者了解到,为更好地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吴蔚秋工作之余,她把大量时间投入研读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各类典型案例分析中。凭借着对专业知识的执着追求,在面对复杂疑难案件时,吴蔚秋总能迅速展现出过人之处。因为工作出色,她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2021年荣获云南省绿色家庭称号,2022年荣获云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历任十二届、十三届云南省政协委员,2023年担任省妇联执委、全国妇女代表。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