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群众的“命根子”,处理好群众土地纠纷问题,有助于促进邻里和谐,消除潜在的不稳定隐患。2021年以来,永善县黄华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化解800余起矛盾纠纷,其中,一起涉及个人与集体之间长达15年的土地纠纷化解最为深刻。
【纠纷情况】
黄葛社区黄某于1989年开垦了原黄葛村水田七社五保户雷某去世后遗留的荒山,耕种期间一直无人过问,但是2009年溪洛渡电站建设征地时,该地块将被征收,于是原黄葛村水田七社集体就提出异议,认为该地块应属集体所有,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调解过程】
2010年,黄某到镇综治中心反映该情况,接到反映后,镇政府相关领导认真研究,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核实,先后四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均未成功。同时,三次开展土地确权但均被永善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撤销。
2023年8月,镇政府再次成立了由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农业站、移民办等抽人组成的工作专班,再次开展了大量补证工作。调查取证过程中,因该争议土地已被水淹没,无法核实现场,加之原始资料欠缺,证人相互串供,导致调查补证资料不足,该地块归属认定难上加难。为尽快并准确查明真相,镇政府又组织相关站所及知晓当时情况的村干部专题研究,最终一致认为需先从调取县人民法院和档案局关于原黄葛村水田七社的荒山分配资料入手解决。于是,派专人到县人民法院和档案局调取相关资料,工作专班再次梳理调查笔录和相关原始资料,形成卷宗。因专班业务和法律知识有限,为了能准确定位该争议地的归属,专班组又带上卷宗材料到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请求帮助审核把关,经逐项研究审核,最后认为该争议土地应属于黄某享有,意见与专班组初步意见一致。
2023年9月,专班组根据掌握的证据,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因分歧较大,均要求镇政府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权。2023年10月6日,镇政府将确权所需程序全部履行完后,组织相关职能站所进行会商研判,最终出具了将该争议土地认定给黄某的土地确权决定书,并于2023年10月7日,将决定书按程序送达到双方当事人手中并告知双方的权利。在规定时限内,即2023年12月7日之前,集体方也未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复议,黄华镇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确权决定书即生效。至此,一起长达15年的个人与集体土地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调解结果】
长达15年的历史遗留土地纠纷终于圆满解决,当事人黄某对该地块的权属调查过程及结果表示非常满意。黄华镇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深度排查深度化解过程中,用心用情用力用法,积极找寻事实依据,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黄华镇将持续抓好基层治理“七个专项行动”,加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深度排查化解力度,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