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2024年1月9日,一起亲兄弟之间的矛盾纠纷,在盐津法院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化解了纠纷,留住了亲情。
亲兄弟闹上法庭
“法官,我要起诉我的兄弟,我要他还我的土地,把我的土地恢复原貌,还要赔偿我的损失……”近日,原告叶某甲来到盐津法院牛寨法庭,状告自己的亲弟弟叶某乙。本是情同手足的亲兄弟,为何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原来,兄弟俩为发展养殖业,一起在原告的土地上修建了牛场,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分歧无法合作。经落雁乡龙塘村民委员会调解,原告将自己所占的份额转让给被告,并就牛栏部分占用的土地进行了处理,被告用自己同等面积的土地互换给原告。但当时未对牛场其他设施及产业硬化路所占原告的土地进行处理,原告因此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反复调解化纠纷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通过向村干部了解情况,进一步掌握了两兄弟的矛盾症结,组织双方进行第一次调解,但双方因为之前的矛盾互不相让,纠纷越理越乱,矛盾愈演愈烈,隔阂也越来越深,甚至要烧香到父亲坟前跪拜评理。
虽然第一次调解“碰壁”了,但承办法官并未气馁。1月9日,再次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土地已硬化为产业路,恢复原状无法实现,法官从法律、亲情的层面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用互换土地的方式解决纠纷。并当场测量面积、以桩为界确定四至界限,兄弟之间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盐津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断寻求纠纷化解的“最优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化解在萌芽,传递着法治的力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