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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江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于:2023-12-04  来源:绥江县司法局  浏览:735

    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引导人民群众拥护和信仰宪法权威。绥江县在森林公园举办“‘宪’在行动·与法同行”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县委普法办牵头,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等13家部门联合参与。

     

    各单位通过集中宣讲、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等形式,向群众详细讲解宪法的相关知识,并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阐述了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各部门还对行政复议法、《反间谍法》、防诈反诈、命案防控、非法集资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宣传。各镇也在各自辖区内设立宣传点,同步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整个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法治纪念品5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真正实现了多方联动的全方位普法模式,有效增强了全民法治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讲好宪法故事,推动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并一体推进法治绥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努力让法治绥江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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