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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市、县合力化争议,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作者:兰荣、肖娟  发布于:2023-10-27  来源:大关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1360

    “感谢检察官解开了我们多年的心结,你们不仅帮助我们了解了案件的法律规定,还多次走访、关注该案给我们家庭造成的困难,及时给予我们司法救助,帮助我们解决了生活上的临时困难,真的太感谢你们了”。1026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会同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有效化解了一起多年的行政争议,为这起行政诉讼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年前,申请人之父驾驶三轮摩托车载乘着王某(化名)进城办事,在行驶途中其驾驶的车辆与对向来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当场造成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死亡、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申请人一直对该事故认定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该案历经三年,一审、二审、再审均未支持申请人的诉求,申请人向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因事发地属大关辖区,由属地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开展工作较为适宜,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将该案交办至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协作配合,多维度、多举措开展争议化解工作。通过细致审查案件卷宗、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办案人员发现该事故导致亲人逝世却还要担责是申请人长期诉讼的症结,为解开申请人的心结,市、县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多次到申请人的家中、属地村委会走访了解相关情况,随后,办案人员通过向申请人展示案例、数次与申请人面对面开展释法说理、疏导情绪工作,最终,申请人表示这些年都挣扎在该行政诉讼中,通过检察人员多次、耐心的讲解,其已经对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有了新的理解,不会再对这个事情申诉、上访,也自愿撤回监督申请。

    案结但事却未了。办案人员在调查核实、走访入户过程中了解到该事故的乘坐人王某与申请人属近亲关系,王某长期与其子生活在一起,王某自身多病且四级残疾、其子二级残疾,属于建档立卡户,家庭十分拮据,受该交通事故的影响,王某也未获得任何赔偿。办案人员通过细致审查,王某符合司法救助情形,为尽快缓解王某看病就医的经济压力,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能动司法、主动作为,为王某申请了司法救助,切实让王某感受到了车祸背后的检察温情。

     

      “案件无大小,皆为民生事”。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牢固树立“小案不小办”检察理念,努力在每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寻找行政争议化解良方,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行政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有力量、有温度,将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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