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副校长 “未”你而来

作者:付艳艳  发布于:2023-09-25  来源:盐津县人民法院  浏览:1953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法律护航作用。9月25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俊来到盐津县第二中学,为该校300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法治副校长王俊以“什么是犯罪”为主题,结合具体案例讲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在校中学生应该如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同学们远离和预防犯罪,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一个讲规矩、守底线、讲原则、求上进的好少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意义。下一步,盐津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坚持“家院校”协同普法,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