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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架斗殴零容忍!又有4人被处罚!

作者:庙坝派出所  发布于:2023-09-05  来源:盐津警方  浏览:638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

    为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

    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

    盐津警方持续保持对

    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尤其对打架斗殴  

    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零容忍”

    近 日

    盐津县公安局庙坝派出所

    快查严处2起殴打他人案件

    治安拘留4人

    案件一

           9月2日23时许,庙坝派出所接到段某某报警称:在庙坝镇麻柳村母某某家有人打架,请处理。经查,当日23时许,周某和段某某一起在朋友邹某家喝完酒后,二人应邀又到朋友母某某家吃牛头肉,在母某某家,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引发打架斗殴。经询问,周某、段某某如实陈述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

           目前,盐津县公安局依法对段某某、周某2名违法行为人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案件二

           9月3日,郭某向庙坝派出所报警称:在庙坝聚龙社区农贸市场内,侯某某和刘某某二人因为纠纷的事情,打起来了,请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查,刘某某和侯某某在农贸市场内因纠纷发生争执,随后双方相互厮打,造成双方脸部、脖子等处受伤。经询问,刘某某、侯某某如实陈述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

           目前,盐津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某、侯某某2名违法行为人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当与他人发生口角、矛盾纠纷时,要相互忍让一点,冷静一点,就可以化解怨恨,平息风波,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不要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否则我们会为打架这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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