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盐津:“三好”齐发力,法治小广场释放普法大能量

作者:盐津县司法局  发布于:2023-08-31  来源:普法盐津  浏览:5304

           近年来,盐津县始终坚持把建好法治文化阵地作为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有力抓手,不断满足群众对法治文化需求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重大转变,让法治文化走到群众身边,力争实现让群众出门“见法”,抬头“有法”,休闲“学法”。2023年7月,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杨亚林到盐津调研,实地查看了县级法治文化广场,在听取了陪同人员介绍法治文化广场选址、普法内容和使用效果后,指出“盐津县积极运用法治文化广场,将普法宣传融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

    精心选址设计,建好法治文化广场

           以“覆盖面”最广为选址标准,因地制宜,合理选址,优化设计,让丰富的法治宣传内容和精美的设计风格与青山绿水相交辉映,实现“法”“景”相融,以“法”增“景”,把有形的法律条文变为无形的文化熏陶。目前,盐津县已经建成法治文化广场5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个。县级法治文化广场结合盐津县“两山夹一河”的独特地形成就的“一线网红县城”定位,将县级法治文化广场选定在绿水青山掩映中的江景大道。乡镇法治文化广场以大型易迁安置点为选址标准,分别建在盐津县水田新区县城易迁安置点和滩头乡铜鼓寺易地搬迁安置点广场;乡村法治文化广场以村委会附近集居群众较多的村级广场为选址标准,分别建在了普洱镇串丝村和落雁乡共和村村委会广场。盐津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在了盐津县著名旅游胜地豆沙古镇,凸显“文”“旅”“法”相融。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庄重的宪法誓词、贴近生活的民法典、通俗易懂的法治小故事、朗朗上口的“普法十说”、方便群众查询的普法APP二维码以及扫黑除恶、长江禁渔、法治名言警句、村规民约等一系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通过可翻转的学法雕塑、适合网红拍照打卡的普法雕塑、中国风的普法宣传栏等固定的普法宣传景观,让法治文化融入群众休闲娱乐生活。

    用好法治文化广场,让普法润物无声

           法治文化广场建好是基础,用活是关键。盐津县通过大型庆典活动引流促使更多群众体验法治文化、开展普法宣传讲解形象深刻送法、组织青少年学生群体参观学习受教育等方式,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确保法治文化阵地从建起来到用起来到“火”起来。2023年“魅力盐津,共创一线县城民间元宵节庆活动”在盐津县级法治文化广场举行,在法治文化背景中赏传统民俗曲目,将法治氛围融入元宵灯火;为期半个月的“2023年盐津县首届国潮花灯集市”亦在盐津县级法治文化广场举行,让群众在法治氛围中赏花灯逛集市。在消费者权保护日、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6.26禁毒日、宪法日等重大节点,建有法治文化阵地的乡镇,纷纷在法治文化阵地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对法治文化阵地上的标识标牌内容进行现场讲解,使法治宣传更有实物感、更深入人心。

    管好法治文化广场,让法治标识牌与时俱进

           法治文化广场作用发挥,管好是保障。盐津县司法局在制度上下功夫,制定了《盐津县司法局法治文化阵地管理制度》,由各乡镇司法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乡镇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落实常检查、常保护、常更新工作责任,坚持不定期派专人负责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查看各类标识牌上的法律法规条文是否已被修改;坚持联合法治文化阵地所在村(社区)两委,加大保护宣传教育力度,禁止人员攀爬、摇晃、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破坏法治文化阵地设施设备行为;坚持对损毁设施设备、失效法律法规条文的标识标牌及时进行修护更换,切实防止法治文化广场一建了之,让法治文化广场持续发力。

           下步工作中,盐津县将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杨亚林到盐津调研过程中对我县法治文化建设广场建设的肯定为起点,在“建起来”“用起来”“管起来”上持续发力,将法治文化和普法宣传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中。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