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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小平谈批评:方法要讲究,分寸要适当

  发布于:2023-08-2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浏览:1973

    正确掌握和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既需要严肃认真、理直气壮地进行思想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需要讲究科学的方式方法,甚至要增强艺术性。邓小平一再提醒,“批评的方法要讲究,分寸要适当”,实现批评的严肃性、战斗性和科学性的有机统一。

    要和风细雨、与人为善

    批评的态度是否是善意、真诚的,至关重要。为什么有些同志会乐意接受批评,而有些同志明知不对也不愿意接受批评呢?这同批评者的态度是不无关系的。

    邓小平强调,开展批评时,必须抱着和风细雨、与人为善、以诚相见的态度,因势利导,循循善诱,以理服人,绝不能采取冷嘲热讽、粗暴生硬的态度,也不能咄咄逼人,急于求成。在批评态度上,不能单纯地认为态度愈严肃愈好,用词愈尖锐愈好。只有善意的批评,才会达到双向的情感交流,同时为被批评者心悦诚服地接受批评扫除思想障碍,这就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道理。邓小平还强调,坚持对思想性质的问题用教育和疏导的方法去解决,把握好“度”。他说:“坚持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各项自由,坚持对思想上不正确倾向以说服教育,不搞任何运动和‘大批判’。”

    提倡当面批评

    “有话要放到桌面上来讲”,是党内同志式关系的正常体现,不仅体现一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坦荡胸怀,而且体现一种浩然正气、光明磊落的政治品质。

    邓小平一贯强调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公开、直接。他说:“有了党内民主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问题就不是在下面乱讲,而是摆到桌面上来。”有话放到桌面上,就是要有把批评、表扬抑或肯定、否定等都摆到桌面上来的正气,真正做到开诚布公、坦诚相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而不是说假话、说空话、说套话,也不是遮遮掩掩,当面不说、背后瞎议论,人前充当“老好人”,人后变成“两面派”。在党的政治生活中采取这种方式发表意见,经过集思广益,达成共识,而使那些企图在党内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搞团团伙伙的两面派无法施展其伎俩。党中央把共产党员“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有什么意见,有什么批评,摆在桌面上。不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不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写进了《关于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正确处理党内矛盾提供了准绳。

    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结合

    邓小平精辟地论述道:“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需要有相应的法规、制度作保障。因此,开展党内批评应该从制度方法这个根本上,借此把政策、制度、规定和措施完备起来。

    邓小平反复强调,要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1962年2月6日,邓小平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还有一个传统,就是有一套健全的党的生活制度。”他还说:“人人要过支部生活。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就是把领导人的主要的小组生活,放到党委会去,或者放到书记处去,或者放到常委会去。在党委会里面,应该有那么一段时间交交心,真正造成一个好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空气。”

    在邓小平的领导下,中共中央逐步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和监督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逐步走向正常化、制度化。例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又如,1981年8月,中组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制度的通知》第一次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时间、范围、内容、意义、目标等制度纳入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

    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是关键

    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敞开党内批评的大门。邓小平说:“党内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要能接受批评和进行自我批评。”领导干部既是组织者,又是参与者,既要当指挥员,更要当战斗员,对其他党员具有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马克思主义者应当站出来讲话。思想战线的共产党员,特别是这方面担负领导责任的和有影响的共产党员,必须站在斗争的前列。”

    首先,对一些重大是非问题,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立足党内团结善于领导开展批评。在这方面,邓小平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例如,邓小平以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睿智和魄力批评“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随后又支持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引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冲破“左”倾教条主义的束缚。其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克服面子观念,自觉地进行诚恳而公开的自我批评,要用平等的态度待人,对于批评和建议应虚心听取,做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邓小平是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典范。1986年9月,邓小平在接受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采访时说:“‘文化大革命’前,我们也有一些过失,比如‘大跃进’这个事情,当然我不是主要的提倡者,但我没有反对过,说明我在这个错误中有份。”

    禁止压制批评的行为

    党内政治生活既需要来自上级的批评监督,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批评监督。邓小平指出:“鼓励和支持由下而上的批评,禁止压制批评的行为,对于发展批评有决定的意义。”

    党内批评最难形成自觉行动和良好气氛的,就是自下而上地对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批评。党内对于来自下面批评的问题在于:一是有些党员干部对开展自下而上的批评抱有疑虑,一听到批评的意见,就暴跳如雷,反唇相讥,当场给批评者难堪,有的甚至对批评者要挟报复;二是有些党员干部对来自下面的批评无动于衷,你批你的,我做我的。这两种倾向都是需要防范的。

    一方面,要形成引导、促进“普通党员敢于批评,领导干部乐于接受批评”的浓厚氛围。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主动深入基层,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提高听取群众意见的自觉性。对待来自群众的批评要采取热忱欢迎的态度,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得自下而上的批评真正有效果,还要努力营造党内民主生活气氛,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批评权利,让他们有充分机会提出建议和要求。另一方面,必须与压制批评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针对党内存在利用职权压制批评的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邓小平尖锐地指出:“党员对党,对工作,对问题,对领导人,都有权按组织原则,在党的范围内,提出批评和意见,并且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用任何形式压制民主、公开阻止和破坏自下而上的批评的行为,都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容忍的,都要坚决与之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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