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打架斗殴 扰乱治安 必被拘留

作者:普洱派出所  发布于:2023-08-24  来源:盐津警方  浏览:298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为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治安环境,盐津警方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确保“当夏”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近日,盐津县公安局普洱派出所快查严处1起殴打他人案,3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 

           8月23日凌晨3时许,罗某某向普洱派出所报警称:在普洱镇某酒店被人打了,请处理。接警后,普洱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并将现场参与打架的罗某某、张某、方某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8月22日晚,罗某某与方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引发打架斗殴,罗某某的朋友张某也参与围殴方某某。方某某被打后又纠结朋友报复罗某某、张某。23日凌晨3时许,方某某在某酒店找到罗某某后,一人对罗某某实施了殴打。经询问,罗某某、张某、方某某如实陈述了参与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

           目前,盐津县公安局依法对参与打架斗殴的罗某某等3名违法行为人分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十日、七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