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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富市公安局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十项措施”

  发布于:2023-05-31  来源:水富警方  浏览:575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水富市公安局推出“十项举措”,举全警之力,坚实扛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01

    严厉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针对拐卖儿童、性侵未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等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

    02

    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整治

    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落实“校园安全”四个100%,推动在校园周边建立“校园安全区”。

    03

    严密校园周边巡逻防控

    大力推行校园重点时段高峰期勤务机制和“护学岗”,做到白天见警力,晚间见警灯,织密护校安全网。

    04

    强化校园法治安全宣传教育

    党委领导挂点联系学校,科所队长担任各校园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05

    加强重点行业源头治理

    加大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五必须”规定,推动有关部门严格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

    06

    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加强重点网络平台和应用的安全监管,清理整治色情、毒品、暴力、恐怖等违法有害信息。

    07

    依法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

    对侵权失责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教育,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法出具告诫书或追究法律责任。

    08

    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督促指导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组织及其有关人员切实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强制报告义务,提升识别、发现和报告能力。

    09

    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

    结合接处警、巡逻、执法办案和社区警务工作,全面摸排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落实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保护措施。

    10

    矫治教育严重不良行为

    依法调查处理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不良行为,根据其悔过态度和行为情节轻重、危害后果,视情采取训诫、责令赔礼道歉等法定适当措施进行矫治教育。

    警方提示:如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请立即向水富市公安局举报,对提供线索发现犯罪和侦破案件的群众,将按照《水富市公安局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110、0870-6959112、 0870-863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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