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绥江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新滩镇天宝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对当地群众进行了法律知识宣讲。
庭审中,法庭采取速裁程序依法审理案件,充分听取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程序的意见及陈述,重点审查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充分保障了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最终,在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事实及情节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宣判后,公安机关当庭对朱某宣布逮捕。
庭审结束后,为了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酒后驾驶的社会危害性,庭审法官以案释法,现场向旁听群众讲解了酒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酒驾对本人及其后代的不良影响。
随后,法院干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当地群众发放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各类宣传材料。
下一步,绥江法院将联合多部门到案发地开展巡回法庭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为人民群众上生动的法治课,实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