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3日,为深入推进全省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面构建立体化、全方位普法宣传矩阵,落实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巧家县人民检察院与巧家县人民法院在巧家县第二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为该校30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场庄严、生动直观的庭审。
被告人李某于2022年11月8日醉酒后无证驾驶小轿车在巧家县建设街路段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李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乙醇含量为103.15mg/100ml(乙醇/血)。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指控事实,向法庭列举了相关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认为被告人李某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并现场向在场师生阐释了酒后驾驶的危害,警示在行驶机动车中要遵循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达到法律规定的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持与准驾车型相符合的驾驶证的相关要求,才能驾驶机动车。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行为准则,做一个知法、守法、敬畏法律的公民,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中学生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期,身心发展尚未完全成熟,对法律的理解较为浅显,通过本次公开庭审,以案释法,让司法真正走进校园,让学生们切身感受到触犯法律遭受到的处罚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影响,进一步提高了学生们学法懂法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