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巧家法院:邻里纠纷无小事 三方联动促调解

作者:何其星  发布于:2022-10-11  来源:巧家县人民法院  浏览:1085

    近日,巧家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团队深入辖区,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法官用最朴实的语言、最接地气的方式,与人民调解员及社区干部深入纠纷现场,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维护了邻里关系,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案中,李某夫妻二人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辛苦劳作种了一亩多的玉米,快到收成季节却无故被被告梁某砍倒,经济受到一定的损失,纠纷发生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当地司法所调解,均未达成调解协议,故原告诉至巧家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梁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皆为同一村民小组,以后还要长相往来,调解既有利于解决纠纷、维护双方利益,也能和睦邻里关系、化解双方矛盾,遂决定用调解方式化解此案。

    为最大限度地促进调解成功,形成化解矛盾合力,办案法官邀请了熟悉当地社情民意、具有做群众思想工作优势的人民调解员和社区干部共同参加调解。在社区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一度激化,调解无从谈起,办案法官见双方分歧较大,随即决定联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干部一起走进玉米地现场勘查了解案情。经现场勘验后确认被告梁某确实损害了原告的玉米,但是系被告误砍,被告当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通过办案法官、人民调解员和社区干部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互谅互让,就赔偿款项金额达成一致,由被告梁某赔偿原告李某夫妻二人经济损失500元,并当场履行案款。双方当事人随后签署相关协议及收款字据,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达到案结事了。

    自“双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巧家法院始终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意识,坚持“小纠纷”也是“大事”的办案意识,切实履行好基层法院职责,持续优化司法服务,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诉求,进一步加大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单位联调联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当事人诉累,延伸司法为民的深度。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