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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家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暨校园安全检查工作

  发布于:2022-09-07    浏览:7542

     

    学校是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阵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推动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工作的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近日,巧家县检察院结合“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要求,在新学期开学之际,到“政法挂千村”挂钩乡镇的新店中心学校、新店中学和城区巧家县职业高级中学、巧家县实验中学开展普法宣传暨校园安全检查工作。

     

     

    在新店中心学校和新店中学,巧家县检察院的干警结合校园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重点就学校应该如何预防校园安全事故、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性侵未成年人问题、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提高学生全方位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校园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要求学校切实落实校园安全保护责任,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新店镇中心学校、新店镇中学及新店镇各村小学共200余名教师参与活动。

     

    针对上半年办理的校园暴力案件及多名在校学生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实际情况,巧家县检察院结合校园安全管理、法治教育不足等问题,不久前,向巧家县职业高级中学发出了检察建议。为核实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近日,巧家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智及巧家县教体局分管校园安全的副局长一行到该中学进行回访督导,同时,就校园安全、宿舍管理、食品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开展实地督查,杨智结合督查发现的问题,对该中学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是加强与物管公司的沟通,对宿管和保安实行三班倒的轮班制,保障相关人员有充沛的精力开展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教师值班制度,教师要严格履行管理和保障的责任;

    三是压实班主任责任,班主任要掌握学生情况,关注宿舍情况;

    四是加大常规巡查工作力度,切实开展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是针对学校目前存在的硬件问题向县政府报告,引起重视,分清轻重缓急,逐条整改落实,确保校园安全问题落到实处。

    巧家县职业高级中学表示,将按照杨智检察长的意见,切实开展好整改工作,加强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

     

     

    巧家县实验中学为巧家县新建学校,该校法治副校长由巧家县检察院干警担任。为进一步提高学生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的意识,9月5日,巧家县检察院到该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结合如何保护自身人身安全、网络安全、防火、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疫等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常见问题,检察干警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在校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该校近400名师生名参与了活动,现场气氛活跃,效果极佳。

    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巧家县检察院一直以来始终高度关注未成年人的多方位保护,自觉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积极推进县内各中小学的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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