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巧家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被告当庭履行案款10万余元,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效率高、成本低、效果好的诉讼服务,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赞扬。
原告陈某受雇于被告巧家县某糖业有限公司,在塘坊工作时不慎被榨糖机器搅伤,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21万余元。审理中,承办法官查明,原告陈某存在饮酒作业,才导致事故的发生,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采取面对面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阐述在本案中双方存在的过错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就避免当事人诉累、增加诉讼成本等问题向当事人一一解释。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释法明理,缓和了原、被告的对立情绪,最终引导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履行案款10万余元,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双提升”专项行动中,巧家法院始终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提高案件自觉履行率,最大限度地促进案结事了,节约司法资源,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