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29日,昭通市“送法进校园”第四宣讲团副团长、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永群一行到盐津县开展“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
28日下午,在盐津县“送法进校园”活动座谈会上,王永群要求,盐津县各级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加强思想意识,充分认识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确保“送法进校园”集中宣讲活动顺利有序开展;要重视学习教育,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集中宣讲活动,帮助青少年了解掌握更多法律常识,养成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安全防范的良好习惯,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部门优势,相关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好第四宣讲团在各宣讲点的工作,宣讲团要发挥好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讲透讲实主要内容,确保集中宣讲走深、走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座谈会上,参会单位就本项工作中存在的疑惑、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29日上午,宣讲团成员分别到盐井小学、庙坝中心校、牛寨中心校、中和中心校开展宣讲活动。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防性侵害作“做自己的守护天使”专题宣讲,结合典型案例从性侵害定义、行为、类型方面做详细阐述,对如何预防性侵害、如何应对性侵害、我们该怎么做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整场宣讲,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贯穿全过程,丰富有趣,感染力强,可谓是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教育课,引导学生养成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按照乡镇片区划分、就近参会原则,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安全副校长、教师及学生共900余人分别在4个宣讲点聆听宣讲。
“送法进校园”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盐津县将认真学习借鉴,参照本次示范宣讲活动,组织各成员单位面向全县各中小学,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人,常态化开展好“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引导师生们知法、懂法,增强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及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能力,有效预防违法犯罪,形成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纪守法的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