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永善: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 保障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

作者:粟明玉  发布于:2022-06-23  来源:永善县委政法委  浏览:4299

          为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623日,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召开2022年第1次会议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培训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王擎安排部署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工作。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远发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了专题培训。

          王擎强调,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扎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长期稳定、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防线,增强对黑恶势力围猎的“免疫力”。要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压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大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意识,提升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文庆主持会议。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