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上面的配图了吗?
没错,今天的主题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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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号检察建议”
继上个月给大家介绍了“七号检察建议”后
时隔一个月
我们的“八号检察建议”
也迫不及待与大家见面了
!!!
既然是见面
那当然是要给大家介绍一下
这位的“来头”咯
简单说
“八号检察建议”
就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
存在的突出问题:
比如你们在工地进行施工作业中
“未佩戴安全帽、梯子未固定
高空作业未绑高空防护安全帽"
等等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
于是,最高人民检察院
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八号检察建议”
促进溯源治理,护航安全生产
上次说到“七号检察建议”
是守护你们的寄递安全
那我们的“八号检察建议”
就是守护你们的生产生活领域安全
据悉,近两年来,昭通市检察机关一直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出台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将“一至七号检察建议”紧紧“嵌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瞄准中心工作确定任务,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理,运用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取得了良好效果。
这次“八号检察建议”的到来也不例外,为推动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日前,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并迅速部署相关工作,全方位的落地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确保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真正在办案中发挥出来。
01 "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各方主体形成共识"
2022年4月21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执法四处等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进一步宣传“八号检察建议”出台背景、内容。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群通报了2020年以来昭通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情况,以及在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孔令欢详细介绍了我市在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中的举措、机制等情况。
同时,与会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纷纷立足各自单位职能,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就明确执法司法标准、加强职能协同、推动行刑衔接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通过会议的召开,与会各单位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充分交流沟通,明确了各自领域的监督监管责任。
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石安军,介绍“八号检察建议”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部分与会单位相关负责人发言。
02 "着眼机制到位,加强合作,建立沟通协作机制"
会后,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与昭通市应急管理局达成一致,会签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重点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开展专业支持与协作等制度,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提高检察参与度,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长效机制。
市检察院、市应急管理局会签《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
市检察院向市应急管理局送达 “八号检察建议书”
03 "用好“刑事+公益”的联合手段,凝聚检察合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配合。用好“刑事+公益”联合手段,充分利用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加强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通过线索互移、协助调查取证、共同研究制发检察建议、联合开展法治教育等多种途径,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犯罪,积极稳妥开展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以刑事诉讼惩犯罪,以公益诉讼促整改、保公益,推动消除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领域安全隐患,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04 "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
在召开本次联席会议前,昭通市检察院还制定了《关于推动落实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将落实工作与其他检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落实、一体问效。方案中,对全市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提出七点要求,明确了工作要点和任务。
看到这里
如果你还不知道“八号检察建议”
到底是什么?
一号检察建议
1. 主题:防治校园性侵
2. 时间:2018年10月
3. 对象:教育部
二号检察建议
1. 主题:规范公告送达
2. 时间:2018年11月
3. 对象:最高人民法院
三号检察建议
1.主题:强化金融监管
2.时间:2019年6月
3. 对象:中央主管机关
四号检察建议
1. 主题:严防窨井“吃人”
2. 时间:2020年4月
3. 对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五号检察建议
1. 主题:防治虚假诉讼
2. 时间:2020年7月
3. 对象:最高人民法院
六号检察建议
1. 主题:治理网络空间
2. 时间:2020年11月
3. 对象:工业和信息化部
七号检察建议
1. 主题:强化寄递安全监管
2. 时间:2021年10月
3. 对象: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