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乡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东北部,地处金沙江与牛栏江交汇处,素有“中国白蜡虫发端山乡”“小墨脱”地誉之称。为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巧家县红山乡积极探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方法,坚持“四治融合”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走出乡村治理“换道超车”的新路子。
抓组织体系建设,筑牢基层治理之基
红山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紧紧围绕“党建+乡村治理”的总体思路,聚焦“两个着力”持续筑牢基层治理之基。着力配强组织班子。聚焦“五个基本”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完成47个党组织规范化达标创建,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优化组织结构,配强党组织班子。着力激发党员先锋意识。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等模式,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号召党员亮明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现政策执行党员带头真抓实干,大事小情党员带头联系调处,实现畅通乡村治理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抓法治乡村建设,夯实基层法治之本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法治文化建设在基层。运用多样载体广泛开展乡村普法宣传,设立法治宣传专栏、普法宣传墙,以贴近群众、满足需要为普法宣传目标定期更新,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实现百姓“家门口”的法律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完善村公共法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助力村民法律知识水平拓展,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法治力量下沉到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调解员、村两委、政法挂千村民警等多支力量,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抓自治主体激活,厚植基层善治之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显人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健全“1+3+1”治理模式,推动农村群众自治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一部村规民约促和谐。结合红山乡各村实际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自治作用,以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实现共建、共管、共治、共享,带动全体村民参与基层治理,建设美丽红山乡。
三项政务公开强监督。深化村务、党务、财务公开,规范公开栏、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公开程序等,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地当好主人翁,真正体现“自”与“治”的结合。
一站式办结优化服务。紧贴全乡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精细化,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工作效率,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道关节。
抓乡风文明提升,凝聚基层共治之魂
坚持德治为领,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引导、助力乡村基层治理。
阵地建设引领移风易俗。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依托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提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
观念树立引领精神文明。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儿媳”等评比活动,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促进邻里和谐的乡村文明。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扮靓“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