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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家红山乡: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积极探索“换道超车”

作者:代有福 王俊杰  发布于:2022-04-11    浏览:1687

    红山乡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东北部,地处金沙江与牛栏江交汇处,素有“中国白蜡虫发端山乡”“小墨脱”地誉之称。为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巧家县红山乡积极探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方法坚持“四治融合”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走出乡村治理“换道超车”的新路子。

    抓组织体系建设,筑牢基层治理之基

    红山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紧紧围绕“党建+乡村治理”的总体思路,聚焦“两个着力”持续筑牢基层治理之基着力强组织班子聚焦“五个基本”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完成47个党组织规范化达标创建,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优化组织结构,配强党组织班子着力激发党员先锋意识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等模式,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号召党员亮明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现政策执行党员带头真抓实干,大事小情党员带头联系调处,实现畅通乡村治理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抓法治乡村建设,夯实基层法治之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法治文化建设在基层。运用多样载体广泛开展乡村普法宣传设立法治宣传专栏、普法宣传墙,以贴近群众、满足需要为普法宣传目标定期更新,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实现百姓“家门口”的法律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完善村公共法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助力村民法律知识水平拓展,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法治力量下沉到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调解员、村两委、政法挂千村民警等多支力量,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抓自治主体激活,厚植基层善治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显人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健全“1+3+1”治理模式,推动农村群众自治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一部村规民约促和谐。结合红山乡各村实际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自治作用,以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实现共建、共管、共治、共享,带动全体村民参与基层治理,建设美丽红山乡。

    三项政务公开强监督。深化村务、党务、财务公开,规范公开栏、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公开程序等,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地当好主人翁,真正体现“自”与“治”的结合。

    一站式办结优化服务。紧贴全乡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精细化,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工作效率,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道关节

    抓乡风文明提升,凝聚基层治之魂

    坚持德治为领,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引导、助力乡村基层治理。

    阵地建设引领移风易俗。建立1新时代文明实践所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依托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提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

     观念树立引领精神文明。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儿媳”等评比活动,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促进邻里和谐的乡村文明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扮靓“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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