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三级院检察长联合巡河,对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回头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三级院一体化检察办案机制,强化监督合力,着力推动赤水河流域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落地落实,确保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取得实效。12月28日,省、市、县三级院检察长联合巡河,对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回头看”。
此次“回头看”工作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孔维志和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劲松共同带队,深入赤水河源头进行实地巡查,了解河水水质、河道保洁、沿岸保护等治理情况,巡查2020年8月以来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整治整改是否到位、是否死灰复燃、是否反弹回潮等现象。
经巡河发现,赤水河源头河道沿岸原有的占用河道建房、违规堆放生产废渣、生活垃圾乱丢乱放以及污水直排等现象已整改落实到位,受损环境得到修复,生态环境得到了切实保护,沿河人居环境得到较大的提升。
赤水源头,扬风飘雪,银装素裹。站在赤水源头,看着赤水源沿岸干净的环境卫生、清洁的河道和清澈的水质,施建邦副检察长对镇雄检察院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成效予以充分的肯定,并对抓好源头核心区保护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以更高的站位夯实源头责任与上游担当。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持续在赤水河流域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河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对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职能职责,确保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生态资源得到切实保护。
二要强化法治宣传营造保护氛围。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以点带面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与相关行政单位建立长期协作机制,做到常态化监督,坚决守护赤水河“一江碧水”。
三要结合“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一如既往做好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统筹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加快流域保护治理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各项保护治理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