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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检察院专题调研昭通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作者: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于:2022-01-03  来源: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1685

     

    云南省检察院专题调研

    昭通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维婷等一行人到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和衔接工作。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群主持会议,省、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粟勋及部分县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参加调研座谈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赵祖玉围绕职务犯罪业务建设、与监委监检衔接配合两个方面全面汇报了昭通职务犯罪检察部门2020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市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庞红介绍了昭通市纪委监委办案特点,表示昭通纪委监委在案件调查中和昭通市职务犯罪检察部门沟通顺畅、衔接规范。

    张维婷主任充分肯定了昭通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取得的成绩,特别对昭通市纪委监委和昭通市检察机关在监检衔接方面取得的良好效果予以高度赞扬,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队伍不出问题。职务犯罪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敏感性、特殊性和专业性。案件办理不能仅就案件分析,还应该提高自身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要全方位加强学习,不仅要熟练掌握刑法和司法解释,更要认真学习《监察法》、国家监委3号文件等,实现工作中顺畅的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

    二要进一步加强监检衔接,突出打击重点。进一步健全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推动沟通衔接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要进一步巩固办案成效,注重总结经验。昭通市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质效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还要在职务犯罪案件比、认罪认罚适用率上下功夫,在关键数据上,向全国看齐,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四要进一步加强和司法局的沟通衔接,深化检律互动。充分发挥辩护人、值班律师在量刑协商、认罪认罚中的作用,减少对抗、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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