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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险救灾显真情 政法干警展风范

作者:李波 刘瑜   发布于:2013-06-25    浏览:1858

    ——盐津县政法干警“6•22”洪涝泥石流抢险救灾纪实

     

     

      2013年6月21日22时至22日6时,盐津县范围内普降暴雨,局部地区最高降雨量达154毫米。暴雨引发洪水、滑坡、泥石流、岩石崩塌等自然灾害,共造成牛寨、落雁、兴隆、中和、滩头等9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全县境内主要交通干线彝绥线、盐电线、柏兴线、柿凤线多处路段发生塌陷、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其中受灾最严重的两处分别是盐电线牛寨乡青龙嘴路段被洪水淹没冲毁,交通中断,1辆重型货车、2辆微型车被泥石流掩埋,2辆微型车、1辆摩托车被山洪冲到河内,因灾死亡2人,重伤1人;云川交界处兴隆乡沙坝煤矿因山洪、泥石流,将停放在该煤矿矿坝里面的11辆货车、2辆微型车、28辆摩托车、46辆矿车、1辆铲车掩埋,煤矿设施受损严重,灾害造成两人失踪。面对突如其来的洪涝泥石流灾害,盐津政法系统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委书记李疆、县政府县长李晓的指示要求,及时启动应急抢险预案,紧急动员,精心部署,及时组织公安民警及武警消防官兵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

     

     

    快速反应 奔赴现场

     

      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针对云川交界处兴隆乡沙坝煤矿发生的重大灾情,6月22日上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何象奎,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马平,县政府副县长舒志升立即率领县委政法委、公安、消防、武警、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兴隆乡政府等60余人通过步行、转车等方式经过三个余小时赶赴现场,通过实地查看、现场了解情况后,立即成立了由何象奎任指挥长,马平、舒志升任副指挥长的应急救援领导组,下设现场保卫组、现场救援组、情报信息组、后勤保障组四个工作组,组织政法干警及武警消防官兵开展疏散群众和人员搜救工作。针对盐电线青龙嘴路段的洪涝灾情,县公安局政委吴永仲带领50名公安民警及武警消防官兵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赶赴抢险救援现场,开展道路巡查、路面管控、道路抢通及车辆施救工作。

     

     

    连续作战 奋力抢险

     

      “哪里有险情,哪里群众有危难,哪里就有政法干警”。在洪水、滑坡、泥石流面前,盐津政法干警及武警消防官兵发扬持续作战、为民解困的战斗作风,在机械设备还未达到救灾现场时,他们用手搬石头、用铁锹除沙泥,经过连续昼夜的奋战和四台挖掘机的不断挖掘,至6月23日凌晨6时20分许,在沙坝煤矿矿坝坎下四川地界的泥沙中找到川Q30721货车,并发现两名失踪人员尸体,经家属辨认,确认系失踪人员。至此,云川交界处兴隆乡沙坝煤矿泥石流灾害中的2名失踪人员已找到。同时,通过开展争分夺秒的道路抢通工作,全县主干道公路已基本保证畅通。

     

     

    情系灾民 解难帮困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6月23日、6月24日,县委常委、县武装部政委吴征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何象奎,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马平,县政府副县长舒志升带领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及民兵应急分队和县民政局及县公路养护段相关人员,先后深入到兴隆乡敦厚村、牛寨乡万和村、落雁乡保隆村的受灾农户家中、学校及受灾的企业,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帮助清理受灾群众家中的淤泥,及时帮助转移群众生活物资、企业设备,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和企业财产损失。政法干警及武警消防官兵通过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齐心协力抗洪抢险救援,全力维护灾区稳定,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止6月24日,盐津政法干警及武警消防官兵和民兵应急分队累计出动人员800多人次,车辆60辆次,救助遇难群众400多人,帮助疏导过往车辆800多辆,抢通道路4条,充分展现了政法干警的良好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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