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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通市法学会正式成立

  发布于:2013-07-29    浏览:1729

     

      7月29日,昭通市召开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昭通市法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法学会第一届领导机构,标志着昭通市法学会正式成立。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周福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宇主持会议选举出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省法学会副秘书长、秘书处处长舒斌代表省法学会到会指导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远清出席会议。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还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马卫东、李怀祥、宋举、胡波,市司法局局长石邦云,昭通监狱监狱长张天朝等领导。市直有关单位领导、各县区政法委书记、各驻昭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等会员代表参加会议。

     

     

      选举出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之后,大会由执行主席宋举主持。

     

     

      会上,选举产生了昭通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昭通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共53名,常务理事17名。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昭通市法学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和昭通市法学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周福昌指出,昭通市法学会的成立,是全市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推动依法治市进程,不断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昭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法学会的工作,周福昌书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明确宗旨,提高认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从理论的高度深入调查研究,寻求方法对策,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学研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理论研究,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二是深入研究,服务大局。要坚定政治方向,深入调查研究,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法治实践,不断繁荣法学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三是加强领导,推进建设。要加强党对法学会的领导,全力构建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自身建设,壮大会员队伍,使之成为联系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重要组织,成为开展法学研究的重要平台,成为建设平安昭通、法治昭通的一支重要力量。

     

     

     

      大会选举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周福昌担任市法学会会长。周福昌书记当选会长时作出重要讲话,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讲政治,明方向。要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和重大实践课题。团结全市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肩负起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市进程,建设平安昭通、法治昭通的历史使命,努力开创我市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二是顾大局,重实践。要紧紧围绕市委“12346”的总体思路、“411”的发展定位,突出“平安昭通、法治昭通”建设主题,选准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中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积极参与地方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论证工作,面向社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三是要树风范,展形象。要围绕树立打造“五大政法风范”、?贫?迪?ldquo;五大创新成果”目标任务,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真正成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维护者。珍惜自己所从事的崇高职业,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努力在弘扬良好社会风尚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四是强自身,增合力。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努力创建一流法学会。建立和完善法学研究队伍的管理机制,逐步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律服务机构、执法和司法部门的优秀法律人才吸收到法学会中来,不断壮大研究力量,努力使法学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周自云 车应华 黄佑春 杨超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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