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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福昌参加全省法院调研工作会议时强调:突出“四个重点” 把握“四大关系” 谋求调研辅政新突破

作者:陈明洪   发布于:2013-08-13    浏览:1424

     

     

      8月13日,全省法院调研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周福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常务副院长卯时俊等领导参加会议。周福昌在讲话时强调:突出“四个重点”,把握“四大关系”,谋求调研辅政新突破。

     

     

      周书记指出,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法院的调研必须突出四个重点:一要突出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调研工作着力点。要着重围绕审判工作如何应对市场经济体系保障经济增长,如何在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新形势下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如何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如何妥善处理各种新类型案件和新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问题等重大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二要突出审判执行。紧紧围绕法院审判实务和管理中心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找准调研工作切入点。努力在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上做文章,在做到“案结事了”上作做文章,在实现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上做文章。加强对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加强对审判管理和法官业绩考评体系研究,为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对保障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制度落实中有关问题的研究,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三要突出司法改革。紧紧围绕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找准调研工作关键点。认真总结分析符合地方市情民情的司法工作经验,加大对涉诉信访改革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调研力度,科学分析审判权的特性、定位及运行规律,积极探索完善法院体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规范司法行为,为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四要突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原因和解决方法,找准调研工作立足点。要研究如何正确处理法院队伍建设职业化与大众化的关系,法院队伍量的增长与质的提高的关系,严格管理与加强保障的关系,实现法院队伍管理的正规化、专业化合职业化建设。要高度关注正在全国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周书记强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调研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把握好务虚与务实的关系。务虚和务实是调研工作首先要解决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做到“化虚为实”与“化实为虚”的内在融合。“化虚为实”要求我们在制定思路时要在实际、实用、实效上下功夫,调查研究只有来源于审判实践才能服务于审判实践;“化实为虚”要求我们要从实践中分析研究带全局性、根本性和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形成更好、更有效的工作理念。二是把握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数量是基础,但质量才是关键。调研是为了指导审判工作,所以无论是调查、分析还是预测,都要扎扎实实深入实际,加以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出自己切合实际和切实可行的见解,才能起到应有的功能作用。如果流于 “走马观花”式的粗浅、“闭门造车”式的狭隘、“被调研”式的盲从、“伪调研”式的虚假,这样的调研不仅脱离实际,甚至影响或贻害审判事业。三是把握好领导与职工的关系。调查研究关键在领导,只有领导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保障到位,部署到位,率先垂范到位,群众才会重视起来。同时,也要充分调动基层职工的积极性,利用他们熟悉一线情况,扎根群众之中的优势,带动起广大干警主动开展调研工作,使调研工作不断从实践的土壤中吸收营养,形成全员参与的大调研格局。四是把握好成果与应用的关系。成果只有转化为实践,调研才有价值。要努力提升调研人员的综合能力以保证调研成果转化,要在课题选题时、实施时就着眼成果转化。要健全完善调研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要多形式、多渠道,高效率、快节奏推动成果转化,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大局服务。

     

     

     

      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尹波,副主任洪一军、高雁及16个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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