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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通启动云南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

作者:周自云  发布于:2015-08-26    浏览:2388

      

      8月25日,昭通市正式启动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李彪致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昭媒体等单位领导干部、记者和群众参加评选活动。

     

     

      据了解,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的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活动于8月12日在昆明正式启动,通过层层推荐和选拔,昭通市永善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陈明、镇雄县公安局鱼洞派出所所长赵刚和昭阳分局大寨子派出所从众多选手中脱颖而出,成功入围全省30名候选人和20个候选单位,现已进入投票阶段。

     

     

      李彪在致辞中说,昭通公安历来是一支正气浩荡、英雄辈出的光荣警队,广大公安民警长期战斗在打击罪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耕耘在维护稳定、保民平安的第一线,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爱民为民的感人情景,随时随地都在上演着动人心弦的英雄故事。这其中,既有三十年如一日真情服务百姓、身患重病仍生命不息工作不止的永善县公安局民警陈明,又有在灾难面前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让给群众的镇雄县公安局鱼洞派出所所长赵刚,还有“人背马驮”把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默默守护大山深处一片平安的大寨子派出所。他们,深爱着人民,深爱着这片热土,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感动着昭通,感动着全社会,让我们从中发现了人性之美,感受到到社会正气。他们的精神和带给我们的感动,正是当今社会最需要、最稀缺、最珍贵的精神资源。

     

     

      李彪强调,英雄来自于人民,英雄的成长需要人民培养。为更好地宣传学习他们的事迹,方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真诚地帮助他们成长,评选活动坚持“群众发现与网络传播结合,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共鸣”的理念,通过微信、短信、网络、报纸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并设立了形式多样的投票推选方式,请社会各界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为英雄们投上宝贵的一票。

     

     

      据悉,昭通评选活动结束,还将在永善、镇雄两县设立分会场进一步开展宣传和投票活动。

     

     

      新闻链接——

      “马背警务”驮起平安

      ——记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大寨子派出所

      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大寨子派出所忠诚服务群众,赢得了辖区群众的良好口碑。2009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派出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2013年分别荣获集体三等功;2014年被评为昭通市首届“最美警队”,荣立集体三等功。

      因辖区内山路陡峭、交通不便,大寨子派出所一直实行警务前移下沉和流动办公服务,经常租马驮运办公设备,上门服务不通公路的群众。

      2013年4月底,大寨子派出所“马背警务室”正式挂牌运行,一个月后改名“马背警务”。为了把派出所“搬”进山区村寨,并能进行现场办公,马背上除了驮运民警走村串寨所需的水、食品和衣服,必须驮运着“10件宝”,包括照相机、笔记本电脑、手铐、报警回执、询问笔录、常住人口登记本、流动人口登记本、群众反映信息登记本、安全防范宣传资料和警民联系卡。

      “马背警务”虽然充满艰辛,却接地气并且一举多得。民警肖华兵曾这样记录: 2014年3月14日上午8时20分,我和协警赵虎牵着马赶路,近1个小时后到达窝凼村唐家坪子组农妇董剑美家,调处董剑美改嫁后因经济纠纷打伤其前夫的姐姐陈明美一事。双方初步达成和解协议后,我们把办好的身份证亲手交给了唐明远等10多名当事村民,为当地13岁孤儿唐远春、78岁老人唐远洪、77岁老人唐永照拍了身份证照片。下午1时40分,我们在单位吃完饭后,赶路两个多小时后到达铁池村水塘子组,调处杨廷华夫妇因家庭琐事引起的离婚纠纷。下午6点半,这对夫妻终于重归于好。

      据统计,开展“马背警务”服务以来,大寨子派出所民警共入户群众8000多人次,采集各类信息5000多条,为群众办证近5000个(本),居民信息维护近3000人次,调解纠纷60余起,办理治安案件30余件,破获刑事案件5件,抓获并打击犯罪嫌疑人7人。

      正是因为坚始终守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和一心爱民的民生情怀,大寨子派出所推进了辖区社会治安的群防群治,形成了“人民警察爱人民、人民警察人民爱”的良好氛围。

      “抗洪勇士” 赵 刚

      

      赵刚,男,1979年2月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2001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镇雄县公安局鱼洞派出所所长,三级警督警衔。

      洪灾来临时,他和洪水拼命,与死神赛跑,喊破嗓子跑跛脚,和战友们通知、转移群众上千人,营救被困学生20余名。大家都说他是乡亲们的救星,是当之无愧的大功臣。日常工作中,他以“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长年累月奔忙在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的路上,事无巨细地用热情、责任和担当履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受嘉奖多次,被镇雄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评为“禁毒先进个人”、“社会治安治理先进个人”,被昭通市公安局评为“十佳民警”。

      大灾面前显大爱,赤胆忠心铸忠诚。赵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抢险救灾、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工作中树立了榜样,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基层所队“领头羊”。

      

      

      “乌蒙铁警” 陈明

      

      陈明,男,1962年1月生,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83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永善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一级警督警衔。

      从警32年,扎根高寒山区17年;两次身患重病,依然坚守基层一线,实行“错时工作制”、“预约服务制”,满腔热情为群众服务;推出“十店联防、邻里守望”、“六个到位”举措,竭尽所能织密防范网络。数十次表彰奖励,记录着他闪耀的人生轨迹。在平凡的岗位上,面对病痛的无情折磨,他用大爱谱写了一曲生命的礼赞。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受嘉奖5次,被公安部评为“先进个人”,荣获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昭通市“十佳政法先进个人”、“昭通市道德模范”称号。

      推荐理由:

      “能够工作是我最大的心愿,只要还干得动,我就要多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这是陈明两次身患重病依然坚守基层一线的真实心声,也是他对党和人民的一片赤子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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