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力以赴 认真履职 扎实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2-07-24    浏览:2235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福昌要求全市政法系统:
    全力以赴 认真履职 扎实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7月23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贯彻落实7月23日凌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防汛抗洪救灾专题会议精神,及时启动《昭通市维稳应急处置工作(IV级)预案》,扎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维彬,副书记马卫东、李怀祥等委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下午,周福昌书记赶赴永善县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同时,市维稳领导小组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11县区全力以赴、认真履职,扎扎实实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在市委政法委干部职工大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福昌传达了市委政府防汛抗洪救灾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当前全市灾情,强调市委政府已启动了《昭通市防汛抗旱预案》重大级(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并成立4个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组深入重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周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抗洪救灾的严峻形势,从大局出发,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立即行动,派出队伍,积极投入到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中,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尽最大努力及时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全力做好灾区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等工作,及时对维稳信息进行收集和研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周书记对全市政法部门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充分准备。要充分认识灾情的严重性、形势的严峻性,对因灾可能导致的不稳定情况要有充分评估,并积极做好应对的准备工作。二是启动预案,积极而为。要求市维稳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昭通市维稳应急处置工作(IV级)预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公安特警、民兵应急队伍、武警、消防官兵等专业力量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确保拉得出、能善“战”,“打”得赢,在抗洪抢险、救灾救援、灾后重建等工作中再立新功。三是细化措施,确保安全。要强化受灾地区的巡逻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做好交通秩序维护,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四是排查矛盾、化解纠纷。要强化受灾地区的群众工作,及时梳理排查矛盾,及早化解纠纷,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五是情报主导,渠道畅通。要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研判、上报等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动态,有的放矢,重点突出,做好工作。会上,周书记还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移民维稳、信访、考核考评、机关管理等工作提出重要意见,要求全体领导干部职工严肃纪律、认真履职、全力做好政法综治维护等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下午,市维稳领导小组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区维稳领导小组、市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和维稳工作。一是落实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充分认清严峻形势,认清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认清政法机关在防汛抗洪中肩负的重要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把参加防汛抗洪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视灾情如命令,主动投入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因洪涝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因灾非访、集体访等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确保抗洪救灾期间社会安定有序、和谐稳定;二是立即启动维稳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市维稳应急处置IV级响应,各级维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汛情、灾情发展情况。武警、消防、常驻应急民兵“三支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其他政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备勤,一旦接到抢险指令,要迅速调集警力、干部赶赴现场,维护秩序,疏散、救助群众,控制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为打赢防汛抗洪救灾攻坚战作出应有的贡献。灾情严重的县(区)也要立即建立和启动防汛维稳工作应急预案,落实人员成立抢险维稳应急队伍;三是关注社情民意防止政治谣言。要畅通信息渠道,强化情况报送,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加强舆论引导,严密防范散布各类谣言。公安机关及时加强网络、手机短信监测,严厉打击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大力开展涉灾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认真分析排查抗洪救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超前做好预测防范工作,重点对因灾利益受损群众、转移安置群众等重点群体的排查,安置好受灾群众,做好死者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发现各类涉灾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消化在基层,确保不发生一起因灾信访、上访案(事)件;五是全力保障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一手抓防汛抗洪,一手抓维护稳定”的要求,全力投入抗洪维稳工作。要加强对灾害隐患点、水淹区的监测力度,防止发生因灾导致社会恐慌;交警要加强道路巡查,根据道路状况及时进行交通管制和疏散,配合交通部门做好道路保通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群众聚集区域、救灾物资存储区、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点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巡逻守护,设立固定治安执勤点,加大社会治安清查、巡防力度,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破坏防汛设施和抢劫、盗窃、哄抢防汛救灾物资等趁灾作乱的各类违法犯罪和捣乱破坏活动,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确保各项防汛抗洪工作的顺利进行。(周自云 陈明洪 车应华 王明岗 陈昌令 综合报道)

     

版权所有(c) 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ICP备案: 滇ICP备0900659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0号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134716
投稿信箱:ztzfrmt@163.com    技术支持:昆明腾速科技有限公司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