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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通市委政法委“七注重 一创新”立行立改规范机关党的组织生活

作者:吴绍煜  发布于:2014-05-12    浏览:1711

      为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组织生活实效,发展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提高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昭通市委政法着眼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弘扬 “四个重要法宝”(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严格党内生活、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问题,立行立改,突出“七注重、一创新”,研究制定了《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通过刚性约束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增强机关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制度》注重对强化党员组织观念、严格组织生活纪律、落实“三会一课”、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严格考核评定等7项内容进行了硬性规范,着重对组织生活的内容、时间、数量和标准进行了细化、实化。同时,紧密结合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创新党的组织生活形式,制定了“1+N”开放式组织生活模式,支部活动内容得到进一步拓展。“1”指基本组织生活模式,即规定动作,包括:“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N”是指自主选择组织生活模式,即自选动作,包括:学习交流、文体交流、结对帮扶、服务社区、党史教育、主题活动、民主讨论等形式。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

      《制度》施行以来,昭通市委政法委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质量不高,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组织生活的表率作用不明显,部分党员意识淡化、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等机关党建工作积弊渐次革除。机关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党的组织生活逐步驶入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促进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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