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法律基本知识考试,虽然是开卷考,但题量大,难度也大,如果平时不注重学习,即使是开卷考也不容易合格”。
考试是一种手段,并不是目的,通过考试民警能够查找自己在法律基本知识方面存在的欠缺,便于有针对的提升自身基本素质,以适应工作需要,这才是真正的目的。
“三考”是对公安民警综合素质的检验。
笔者在考点看到,监考由督察组和镇雄县公安局纪委共四名民警进行,考场内设置一台摄影设备,对考试情况全程录像,整个考试现场次序井然,参加考试的民警按照要求,认真思考,认真答题,将自己平时所学和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及知识反映于试卷中,到11点左右,已有民警答完所有题目,陆续开始交卷,至11:30',整个考试全部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