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8-26 浏览:1554
近日,巧家县公安局马树派出破获一起重大盗窃案,为受害人挽回损失27000余元,出人意料的是两嫌疑人竟是两个“小不点儿”,一名现年8岁,另一名刚满9岁,两人都是巧家县马树镇中心学校的学生。
2009年8月1日11时许,马树镇八皮村羊棚子社朱玉坤(现暂住马树街)到马树派出所报称:2009年8月1日1时许发现其放在家中电脑桌抽屉内的27000余元现金不翼而飞,请派出所调查处理。接到报案后,马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走访及现场勘查。经过大量调查取证,逐渐将范围锁定为:本地人作案,熟人作案,未成年人作案可能性较大。遂对辖区餐馆、烧烤店、歌厅、网吧、商店等行业场所进行大走访,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走访发现近日来胡某(男、汉族、1999年10月24日出生、马树镇中心学校的学生,住马树镇马树街)、李某(男、汉族、2000年11月26日出生,马树镇中心学校的学生,家住白鹤滩镇黎明办事处新村一村,现暂住马树街)经常在马树镇街上的餐馆、烧烤店、商店、网吧等场所出入,出手阔绰,多次使用50元和100大面值人民币,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于2009年8月20日将胡、李二人传唤到派出所在各自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讯问,胡、李对先后三次从朱玉坤家中盗走人民币27000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胡某、李某供述:两人近两年来经常在一起玩耍,不知不觉中迷恋上了上网、玩游戏,但父母给的零用钱根本满足不了两人的消费,于是两人便向各自的家里偷钱,但随着网瘾、游戏瘾的增大,家里偷来的几十元钱也满足不了他们的消费了,而且不敢经常偷,于是两人便商议到别家去偷。终于,他们把目标选在了同在马树街的朱玉坤家,因为这家大人经常不在家,家中只有两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孩,容易偷到钱。于是两人趁朱玉坤家大人不在时借故到朱玉坤家找小孩玩,并从朱玉坤的儿子口中得知放钱的地方,于2009年7月25日、7月31日、8月1日寻机分三次从朱玉坤家盗窃人民币27000余元。作案得逞后,除每人身上带了600元上网、玩游戏和吃喝外将大部分赃款在室外多个地方进行掩埋,待两人将办案民警带至他们埋钱的地方时,仅仅挖出1260元钱,其余钱早已“钱去坑空”不知去向。
目前,胡某、李某也交由其监护人看管,其监护人已与被害人经过协商签订了赔偿协议,除去被追回的赃款外,其余被盗现金由监护人定期赔偿,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