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10-21 浏览:1711
近日,绥江公安局破获一起以帮助承包工程为由,诈骗金额高达76万余元的特大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康聪(男,现年37岁,无业,绥江县中城镇人)已被逮捕。
今年8月21日,刘某(镇雄县人)到绥江公安局报案称:其被康聪诈骗了76万余元。接报后,绥江公安局立即组织开展侦察。经侦察查明:在2007年6月21日,到绥江县欲承包工程修建的刘某通过熟人认识了康聪。得知刘某的来意后,康聪即表示愿帮助刘某承包新县城一中场平以及廉租房工程建设。刘、康二人随即签订协议,由康负责为刘承包工程,刘提供一切活动经费,并明确规定如康承包不到工程,康负责偿还刘提供的一切费用。从2007年6月案发,康以跑工程需要所谓的“拉关系”、“走门路”费用,伪造该县某单位收款收据、公章、中标通知书、多次冒充县领导、部门领导以交报名费、图纸设计费、详规预审规划资料费等费用的名义,先后骗取刘某76万余元,并将诈骗所得钱财挥霍一空,刘未承包到任何工程。在审讯中,康聪对诈骗刘某76万余元巨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康聪已被公安机关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