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7-14 浏览:1055
新手驾车,业务不熟忙中出错,把刹车踩作油门,车子飞驰十余米离开路面,坠入深湖中,所幸车内两人自救逃生。鲁甸县公安局多警种协同作战,迅速将沉入湖水中的肇事车辆打捞上岸,赢得围观群众的赞誉。
2009年7月5日下午15点28分, 鲁甸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县城新区太阳湖畔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微型面包车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驶进太阳湖,并沉入3米多深的水底,驾驶人和副驾驶员情况不明,情况十分危急,请消防大队立即赶赴救援。
接警后,消防官兵带上救援装备火速往事故现场,与先期到达的鲁甸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文屏派出所民警一道展开救援。经现场了解得知,肇事车辆的车主陈某与朋友王某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到太阳湖畔玩耍,二人从湖边公厕出来后,车技难忍的王某要求陈某教其学开车,念其是朋友,陈某也就爽快的答应了。但出乎意料的是,从未有过驾车经验的王某一坐上驾驶位就惊慌失措,稀里糊涂直接把车冲了“飞”进湖里,中途还撞断了一盏路灯。幸运的是,在汽车下沉的瞬间,二人从车里钻出来,游泳逃生上岸,但车辆已坠入了距路边20米远的深水区。
为将飞入水中的车辆“营救”上岸,消防官兵分成两组,一组在岸边进行保护,做好拖车准备;另一组身系救生绳潜入水中用绳索拴住车体。绳索固定后,在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通过官兵与其余民警、在场群众共同努力,20米、10米、3米,艰难地将沉入水中的微型车拖到岸边,顿时,从湖边上千人围观群众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惊魂未定的陈某和王某为自己莽撞行为付出代价,在民警批评教育之余,支付了赔偿路灯、修理车辆等费用近一万余元。
图为打捞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