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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津兴隆派出所推行“三四五”工作法助推和谐警民关系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8-25    浏览:1433


     
         警民关系是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永恒不变的主题,是派出所工作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兴隆派出所充分抓住“三项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在警民新型关系上下功夫,在自身建设上做文章,以主导推出主流,以主动促进被动,引导全所民警缔造一种新型的警民关系,并在实践中归纳总结出“三四五”工作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日常工作“三问”法。
      (一)每天上班前问一问:今天要干些什么工作? 一要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二要管理辖区内实有人口;三要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四要依权限履行消防监督职责,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五要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及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六要侦破辖区内发生的派出所有能力承担的刑事案件;七要通过日常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发现和提供犯罪线索,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和在逃人员,协助侦查破案;八要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九要协助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十要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治安服务。
      (二)处理工作时问一问:能不能把事情处理得圆满些,怎样才能让群众满意?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应及时接待、受理,并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应当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工作职责,但就派出所民警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若处理不当,则会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我们要时刻意识到老百姓琐碎的小事就是民警的大事,为老百姓办事就是民警融入群众的金钥匙、敲门砖。只有这样,才能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使广大群众能够理解、参与、支持和配合派出所工作,共保一方平安。
      (三)每天休息时问一问:今天做了哪些工作,还有哪些遗留问题,回所后有哪些信息未录入计算机管理和维护,明天准备做哪些工作?
      二是服务群众“四心”法。
      一要“精心”。民警一是要有过硬的法律、政策水平,把公正执法作为公安机关的生命线和公安工作的永恒主题,做坚持执法为民的先进典范,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主旋律;二是要严厉查处和打击侵犯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案件,及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这样才能赢得良好的口碑,得到群众的信任。
      二要“诚心”。一是要带着深厚、真挚的感情结识百姓。情到深处、警民鱼水,民警务必首先解决好“源于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真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作为群众工作的最终目的;二是要认真查找梳理影响自己片区、村社警民关系的各种问题,弄清危害,明确责任,从而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三是要要经常开展换位思考,深入体会群众的实际困难和思想想法,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注意发现、培养、树立密切警民关系,切实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三要“细心”。就是要抓住细节,注意小节,这是密切联系群众能否成功的关键。民警在群众心目中的位置和形象如何是能否有效贯彻群众路线的前?崽跫?R皇且?髁⒅页系男蜗螅?晌?褐诳梢砸揽康?ldquo;主心骨”;二是要树立公正的形象,成为百姓敢于依靠的“主心骨”;三是要树立文明的形象;四是要树立服务的形象。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首,把为群众服务融入各项工作之中,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与人民群众心连心,送温暖、助残济困,特别对于弱势群体,要主动关心、接近他们,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四要“虚心”。用扎实的作风联系群众。虚心就是放下架子,主动沟通,勤于交流。基层民警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严重脱离群众,必须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开展群众工作的中心环节。一是要认清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和脱离群众的危害性,从而使之自觉地联系群众。二是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目标,加强自我约束。
      三是治安防范“五抓”法。
      一抓群众发动工作。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水平,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是派出所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工作中,要做到“三个经常”、“三个适应”。“三个经常”即:经常同村社干部、治保干部和治安积极分子沟通情况,掌握新问题,避免主观片面;经常巡查重点部位、复杂地段,把握工作主动权,避免治安问题出现反复;经常同辖区各界人士接触交流,定期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扩大依靠力量,拓展工作视野。“三个适应”即:一是要适应社会由封闭到开放的重大变化,充分利用传媒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群众。二是要适应社会由单一到多元化的变化,拓宽发动组织群众的途径。三是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规律,依靠经济手段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
      二抓群防群治建设。一是指导建立完善多层次、多职业特点,覆盖社会面的信息员队伍,推行“人人都是信息员”,实行全所民警建情用情制度。二是广泛地与治安积极分子交朋友,组建治安协防巡逻队,分地段、分时段开展巡逻。三是从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出发,利用一切可行的办法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使隐性民力变为显性警力,使有限警力在无限民力中扩展延伸,努力形成“人人皆警、个个防控”的警务新模式,使各类可防性案件得到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
      三抓社会治安问题整治。一是强化侦查破案,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力争破获一批影响恶劣、关系民生的大要案件。二是集中清查整治,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派出所民警通过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对辖区行业场所和水电油汽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开展社会治安大清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三是集中对各涉爆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狠抓安全措施的落实,不断强化对民爆物品的监控管理。三是整治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四是认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杜绝消防隐患。五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四抓重点人群的帮教工作。对重点人群坚持定期访查,通过开展帮教、控制、转化等工作,熟悉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基本情况,防止发生现实危害。对特殊人口做到经常访,通过开展访贫问暖活动,帮助留守儿童、老人妇女、残疾人员等困难的重点管理对象进行妥善安置、稳定情绪,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当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消除自暴自弃心理,消除不和谐因素。对“两劳”释放人员和违法青少年首先是不歧视,在思想上帮助教育他们,在生活上关心他们,并经常上门开展谈心工作。积极动员街道、学校、单位和家庭等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帮教措施,积极主动地帮助其解决就业和生活困难等问题,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开创新生活创造条件。
      五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层派出所的接处警工作中,民间矛盾纠纷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而且转变为治安刑事案件的情况日益增多,公安机关承担治安矛盾纠纷调解的任务日趋繁重。那么,如何有效预防和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已成为派出所民警的基本素质要求和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因此,民警要持之以恒地学习常用法律法规及公安各项业务知识,不断丰富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要经常性向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干部、知名人士和群众请教如何抓好辖区治安的建议和良策,以及调解各种民间纠纷的方法与技巧,不断提高工作效益和调解群众纠纷的水平。坚持经常回顾自己的工作实践,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工作方法。讲究调解方式方法,正确把握调解的条件,深入调查取证,耐心倾听,注重教育疏导,注重程序,制作笔录,做到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按照法定程序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法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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