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12-04 浏览:1296
2009年12月1日上午8时许,昭阳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接群众举报:有一男一女携带毒品准备在昭阳区温泉宾馆附近进行毒品交易。接报后,禁毒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温泉宾馆外面将犯罪嫌疑人高宏能(男,汉族,53岁,家住保山市隆陵县隆兴乡)、赵彩芬(女,汉族,1976年10月10日生,家住缅甸孟姐县山兵地区)抓获,当场从高宏能内裤夹层里查获毒品海洛因两块,经称量,净重697.1克。审讯后,两犯罪嫌疑人供述了携带毒品海洛因到昭通准备贩卖的犯罪事实。 目前,两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