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公安工作实?挚蒲Х⒄沟闹匾?侄沃?唬?/span>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构筑和谐警民关系的生命线,是提升公安机关驾驭和控制社会治安能力的保证。2010年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承上启下的一年,镇雄县公安局从公安执法活动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的高度出发,科学谋划,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从2010年年初开始,镇雄县公安局对过去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查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针对性较强的措施逐一解决执法规范问题。
在工作实践中,镇雄县公安局以执法规范示范单位建设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健全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把执法系统建设加入警务信息化建设平台,逐步形成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机制,全面增强民警执法能力意识,推动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同时,坚持从执法源头上真抓,从基层实抓,完善执法规范的相关制度和要求,严格执法过程记载,严格执法质量监控,严格执法考核激励,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明确各岗位执法技能,促使执法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完整、系统、环环相扣的链条。以“一案一评、月考季评”制度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建设,顺通执法违规举报渠道,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问责规定》,严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贯彻执行“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过错追究制度。通过实战培训和集中培训途径,全面提升民警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有的放矢地解决民警执法意识不强、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