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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三调对接 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7-29    浏览:1406

      今年以来,威信县司法局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在努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创新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得到了县委、政府的肯定及人民群众的好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意见

      威信县属革命老区,近年来,威信县委、政府立足县情,提出了“强化一个基础,做好三篇文章”的发展思路。在这一政策指引下,相继实施了煤电一体化项目建设、煤炭资源整合、县城扩建、通乡油路、新农村示范长廊等工程项目建设。针对工程建设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威信县司法局立足职能,认真履行县级矛盾调处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加强与县委、政府的请示汇报,协调各级各部门的关系,调整充实了县矛盾调处中心领导组;与此同时,指导各乡镇加强矛盾调处中心组织建设。为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今年年初,拟定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实施意见,对三调联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保障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报请县委政法委形文下发各级各部门。

      二、健全工作制度,理顺衔接机制

      三大调解同属于调解机制的组成部分,通过多年的发展,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的功能和作用越来越明显。但三大调解又存在各自的优点与不足。抓好三调衔接,首先必须加强调解机制的衔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才能发挥调解的最大效力。为此,威信县司法局根据三大调解的不同特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各种机制。

      (一)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2010年村改委刚一结束,司法局立即联合人民法院,到全县10个乡镇,对87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从而提高了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在程序衔接、工作制度衔接、效力衔接等方面的机制。程序衔接上,加强与法院的协调和配合,在县法院、旧城法庭、麟凤法庭设立诉前调解窗口,明确规定,对未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一般民事案件和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立案庭应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告知并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进行调解。工作制度衔接上,建立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从调解程序、调解纪律、调解协议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效力衔接上,对人民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事后又反悔的案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处理,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二)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在三大调解中,行政机关调处纠纷符合人民的传统习惯。在现实中,公民与公民、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发生纠纷后,往往不通过司法机关解决而寻求行政机关解决。基于这一点,司法局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与信访局建立司法信访便民服务窗口。通过开展县委、政府领导接待日制度,实现行政协调与人民调解在形式、内容、方法上的有效衔接。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交人民调解组织解决;属行政解决范畴的,由相应行政机关解决。

      二是通过“警民联调”模式实现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与公安局密切配合,在扎西派出所组建了全县首家联合调解室。该调解室设在扎西派出所内,由3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司法局和公安局各派出1名工作人员,专司调解工作,派出所专职调解员为调解室负责人;同时,派出所当日值班民警为兼职调解员,协助抓好日常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了调解室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纠纷受理登记、人民调解员培训等规定。仅今年以来,该调解室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13件,调解成功13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目前,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在麟凤和罗布两个乡镇派出所建立调解室,拓展人民调解的服务空间。

      三是建立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针对医患纠纷呈高发态势、调处困难的实际,一方面,加强与县政府的请示汇报,拟定下发了全县医患纠纷调处预案;另一方面,与卫生部门联合,在卫生局建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室,有效化解了各类医患难纠纷。

      三、围绕工作大局,化解各类矛盾

      在煤电一体化项目建设中,司法局派出了强有力的工作队伍,与公检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做好各类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好三大调解的功能,化解工程建设中因征地拆迁、青苗赔偿、就业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支援了大项目建设,实现了威信县在大项目建设中移民群众零上访。在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中,司法局也抽调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力抓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间优势互补功能越来越明显,相互间衔接也更加紧密。下步工作中,威信县司法局将加强与各经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为《人民调解法》的出台奠定良好的基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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