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黄华镇人民调委会参与成功调处一起省际医患纠纷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3-23 浏览:1367
2010年2月26日,四川省雷波县元宝山乡彝族夫妇卢某、杨某到黄华镇横街个体医生王某处实施引产手术。通过两天的观察,28日王某对卢某实施了手术,由于手术原因致使卢某生命垂危。见此情况,王某一方面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急救,同时请面包车将卢某往120急救车来的路上送。2月28日5点左右卢某死于面包车内。28日晚8点左右死者家属将尸体运送到王某家门前,并陆续召来亲属朋友约40多人围在王某家门前要求处理。
黄华镇党委、政府接到情况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到现场控制事态,及时向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了汇报。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事故处理领导组,下设五个小组,分别执行现场维护、情报信息收集、现场勘察取证、思想稳控和调解、后勤保障工作。县委、政府接到黄华镇的报告后,对此事件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了由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卫生局、计生局、民宗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领导事故的调处。经过工作组30余小时的法制宣教和调解, 2010年3月2日早上,双方在黄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由责任方支付死者家属各项赔偿共计人民币20万元,死者家属将死者运回四川安葬的协议。至此,医患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推动人民调解向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交通事故等领域拓展,这是落实中央“三项重点工作”的客观要求。发生在永善县黄华镇的医疗事件的成功调处,不仅妥善解决了问题又以“以案说法”的形式教育了群众。他们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民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值得全市各基层调解组织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