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去的2009年,威信县采取“以案定补”的方式,向各级调解组织兑现人民调解补助8万余元。
威信县共有5543名人民调解员活跃在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担负着化解大量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由于调解员在调解纠纷中不收费,调解员报酬普遍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为使人民调解工作健康顺利向前开展,2007年,威信县委、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将人民调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人民调解经费投入,2009年将个案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到60元。具体工作中,对各级调委会调解的案件,凡主要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且调解成功的每件补助60元。2009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06件,调成1763件,经司法局检查合格1345件,按60元/件标准,发放补贴80700.00元。
通过采取““以案定补”方式,把大量的民间纠纷消化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