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11-18 浏览:1461
近日,水富县太平司法所干警不畏严寒,几次到当事人家中,以双方当事人感情基础为着力点,充分运用情感疏导消除家庭双方当事人隔阂,使已达成的近三年未执行的分家析产协议当场兑现,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谐。
太平村16组8旬高龄的汪某一家本是和谐的家庭,但在其女身亡后,汪某及其外孙与女婿邓某的矛盾越来越激烈,要求太平司法所予以调解。2007年1月31日,太平司法所主持汪某家庭成员进行调解,就房屋财产和水麻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款达成分家析产协议,由于当时存款是定期,为保护双方既得利益未当场兑现,存款到期后,乡村调解组织多次做工作,邓某仍以种种借口百般推托,拒不履行协议上约定的义务,给汪某生活带来了较大困难。
为充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太平司法所从2009年10月27日开始,多次上门运用家庭情感,重点以邓某妻子在世时的感情基础为着力点对邓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情疏导,以情说法进行了思想教育,提高了邓某的思想认识,明白了过错,按照太调字〔2007〕2号协议书当场兑了现,成功执行了近三年未执行的分家析产协议,达到了相互谅解,促进了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