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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善县司法局“四措并举”加快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步伐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0-05-17    浏览:1337

      为适应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不断达到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和基础设施标准化的目标,永善县司法局立足从自身实际出发,“四措并举”加快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步伐。

      一是加强领导和监督,落实目标任务。年初,县司法局与各司法所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责任书》,以此为依据,班子成员分头联系,深入基层10余次,对司法所修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民调解重点目标任务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制约基层工作的瓶颈和困难,有力促进基层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统一标识,规范上墙制度,加强内务建设。县司法局把统一规范司法所内务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锲入点,投入经费4.5万元,为15乡镇司法所统一配备悬挂司法行政徽章、人民调解徽章,统一制作内务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布局,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责任感,提高了办事效率,较好地突出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大投入,努力打造设施齐备、功能健全、保障有力的基层工作平台。一是政法装备配备优先满足基层,为每所配备电脑、传真、打印机;二是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力度。年初挤出资金6.5万元为每所配备了1台数码相机、3套办公桌椅、2个文件柜,印制了档案卷宗。

      四是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效能。一是创新机制,以永司发[2010]9号文件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方案;二是组织司法员开展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培训;三是由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帮扶,提升法律知识和调解公信力;四是加强队伍管理,组织干部职工参与重大纠纷、敏感个案问题的调研,增强顾大局讲党性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所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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