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9日,南方电网公司施工队在罗布乡桃坝村阳沟小组进行33号塔基施工时,遭到该村民小组全体村民的阻挠。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罗布乡政府及时派员找相关人员谈话,要求村民不要阻止施工,但没有得到村民的理解,反而引起村民的不满,扬言要组织更大规模的行动,相关人员只好无功而返。
第二天,该小组部分村民又阻止运输队运砂,根据党委、政府安排,罗布司法所立即会同相关部门人员赶到现场,工地上运砂队正和村民们紧张地僵持着,眼看一场冲突即将发生。在这紧要关头,司法所负责人一方面要求运输队停止运砂,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原来是在10月17日,阳沟小组由于要召开群众会实施一事一议,在会上群众要求小组长向村民介绍施工队是怎样处理集体山林及相关占地用地情况,该小组长却说不知道,村民就认为施工方在没有得到群众支持的情况下自行施工,严重侵害了群众的知情权。10月19日,该小组部分村民要求承包砂石料运输,在遭到施工方拒绝后,以此为借口,与施工方发生纠纷。在了解到村民阻止施工目的不是承包工程,而是要求施工方和村委会作出合理的解释后,司法所负责人及时请示乡领导召开会议。会上,乡村干部从加快发展、造福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再次向村民和施工方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对小组长做事缺乏民主意识进行了帮助教育。最终双方达成了两点协议:一是施工方在原已补助该小组2000元道路建设经费的基础上,再增加1000元经费;二是村民不参与运砂也不要阻止施工。
一场即将发生的冲突就这样化解了,这主要乡村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集中体现。自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罗布司法所严格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安排,在抓好学习调研活动的同时,把人民调解纳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仅一个月的时间,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件,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