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大力推进法律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鲁甸县司法局和鲁甸县总工会决定加强协作,整合资源,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各级基层工会中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全县12个乡镇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将为困难职工、农民工和工会组织提供六个方面的法律援助。一是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农民工和工会组织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二是与各级工会组织配合,参与劳动争议及相关矛盾纠纷调解;三是代理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劳动仲裁、诉讼和其它相关的事务;四是接受县总工会、县司法局的委派,为职工、工会会员和基层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五是协助各级工会加强相关法律的普及和宣传工作;六是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承办有关诉讼、非诉讼代理业务。